1,男女本身的感情基礎薄弱,婚後女方堅持不下去了。
在婚姻家庭諮詢師培訓的過程中,我們知道結婚構成的要件是,我國婚姻法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婚前缺少了解,或者交往時間不夠,沒有一定的愛情基礎,就倉促結婚。婚前,女方對婚姻存在幻想,以為婚後會達到自己滿意。結果,結婚後,發現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對於彼此是一種折磨。於是,女方不想再堅持這毫無感情的婚姻了,於是提出離婚。
2,婚後對男方失望,看不到生活希望了。
每個女人,在婚前都對婚姻充滿憧憬,帶著美好的期望和幻想。但結婚後,卻發現男人不是婚前的那個模樣了,婚後仿佛變了一個人。婚前的愛和包容,變成了婚後的大男子主義,或者說,婚前積極陽光的男人,婚後變得懶惰、不上進。雖然多次溝通,但男人依然沒有改變。一次次讓女人失望。於是,女方在看不到未來生活希望的情況下,向男方提出了離婚。
3,女方背叛了婚姻,找到了新的感情。
或許是有意,也或許是被誘惑,婚後的女人,背叛了婚姻,在婚外找到了一種新的感情。不管這種感情是真愛,還是女人被利用了,但她深陷其中,不願意醒來。於是,也會主動向男方提出離婚。
4,婚後女方有難言之隱,遇到困難了。
有時候,女方主動提離婚並不是因為感情不好,也可能是因為感情太好了,為了保護男方,或者不想拖累男方,女方也會主動提出離婚。比如,經濟上陷入糾紛,比如被人脅迫,比如身患重病不想拖累男人,等等你意想不到的困難,也會使得女方忍痛提出離婚。
在婚姻家庭諮詢師培訓的過程中,我們知道結婚構成的要件是,我國婚姻法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婚前缺少了解,或者交往時間不夠,沒有一定的愛情基礎,就倉促結婚。婚前,女方對婚姻存在幻想,以為婚後會達到自己滿意。結果,結婚後,發現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對於彼此是一種折磨。於是,女方不想再堅持這毫無感情的婚姻了,於是提出離婚。
2,婚後對男方失望,看不到生活希望了。
每個女人,在婚前都對婚姻充滿憧憬,帶著美好的期望和幻想。但結婚後,卻發現男人不是婚前的那個模樣了,婚後仿佛變了一個人。婚前的愛和包容,變成了婚後的大男子主義,或者說,婚前積極陽光的男人,婚後變得懶惰、不上進。雖然多次溝通,但男人依然沒有改變。一次次讓女人失望。於是,女方在看不到未來生活希望的情況下,向男方提出了離婚。
3,女方背叛了婚姻,找到了新的感情。
或許是有意,也或許是被誘惑,婚後的女人,背叛了婚姻,在婚外找到了一種新的感情。不管這種感情是真愛,還是女人被利用了,但她深陷其中,不願意醒來。於是,也會主動向男方提出離婚。
4,婚後女方有難言之隱,遇到困難了。
有時候,女方主動提離婚並不是因為感情不好,也可能是因為感情太好了,為了保護男方,或者不想拖累男方,女方也會主動提出離婚。比如,經濟上陷入糾紛,比如被人脅迫,比如身患重病不想拖累男人,等等你意想不到的困難,也會使得女方忍痛提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