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見義勇為人員除享受國家和省有關撫恤補助規定的相應待遇外,經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確認,由市人民政府頒發一次性撫恤獎金:
(一)犧牲的,頒發100萬元撫恤獎金;見義勇為事跡特別突出、影響特別巨大的,酌情增加撫恤獎金。
(二)喪失勞動能力的,根據《關於印發〈廣東省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關於見義勇為的確認辦法(試行)〉的通知》(粵見義勇為〔2013〕7號)第八條規定的傷殘等級,頒發40萬元至100萬元撫恤獎金: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頒發80萬元至100萬元撫恤獎金;
2.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頒發60萬元至80萬元撫恤獎金;
3.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頒發40萬元至60萬元撫恤獎金。
(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等發布的《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構成重傷的,根據受傷程度輕重頒發20萬元至40萬元撫恤獎金;構成輕傷的,根據受傷程度輕重頒發20萬元以下撫恤獎金。
(四)對未達到輕傷以上(含輕傷)標準,但是見義勇為行為事跡突出,被中央、省、市媒體報道,且社會影響較大的,視情況頒發1萬元至10萬元撫恤獎金。
二、參加工傷保險的見義勇為人員,被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三、因見義勇為誤工的人員,所在工作單位應當視同出勤,不得降低其福利待遇或者違法解除其勞動合同。
四、因見義勇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由所在單位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因見義勇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已經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見義勇為人員不能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待遇,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者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介紹就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從區級人民政府見義勇為專項經費中,逐月發給其不低於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月平均標準的基本生活費。對就業困難的見義勇為人員,應當優先納入就業援助,優先推薦就業。
五、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納入低保範圍,符合相關條件申請專項救助和臨時救助的,廣州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優先救助。
六、廣州市各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將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城市見義勇為人員家庭優先納入住房保障,優先配租保障性住房或者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對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的見義勇為人員家庭應當給予優先安排。
事跡突出的見義勇為人員或者其配偶、子女在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地申請常住戶口的,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給予優先安排。
七、因見義勇為人員犧牲而致孤的家庭成員屬於我市社會福利機構供養範圍或者符合特困供養條件的,廣州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安排。
廣州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我市因見義勇為人員犧牲或者殘疾等情況而致孤或者符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條件的未成年子女納入孤兒或者符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條件保障體系,按照相關標準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或者符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
因見義勇為人員犧牲或者殘疾等情況而致孤或者符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條件的家庭成員,廣州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其醫療保障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費用可以通過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解決。
見義勇為犧牲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烈士褒揚條例》規定申報烈士,烈士遺屬享受相應撫恤優待。
八、因實施見義勇為行為而造成他人財產損失,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由行為發生地的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在見義勇為專項經費中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助。
見義勇為人員及其近親屬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民事權益糾紛請求法律援助的,申請人無須提交經濟困難申報材料,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及時提供援助。
(一)犧牲的,頒發100萬元撫恤獎金;見義勇為事跡特別突出、影響特別巨大的,酌情增加撫恤獎金。
(二)喪失勞動能力的,根據《關於印發〈廣東省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關於見義勇為的確認辦法(試行)〉的通知》(粵見義勇為〔2013〕7號)第八條規定的傷殘等級,頒發40萬元至100萬元撫恤獎金: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頒發80萬元至100萬元撫恤獎金;
2.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頒發60萬元至80萬元撫恤獎金;
3.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頒發40萬元至60萬元撫恤獎金。
(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等發布的《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構成重傷的,根據受傷程度輕重頒發20萬元至40萬元撫恤獎金;構成輕傷的,根據受傷程度輕重頒發20萬元以下撫恤獎金。
(四)對未達到輕傷以上(含輕傷)標準,但是見義勇為行為事跡突出,被中央、省、市媒體報道,且社會影響較大的,視情況頒發1萬元至10萬元撫恤獎金。
二、參加工傷保險的見義勇為人員,被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三、因見義勇為誤工的人員,所在工作單位應當視同出勤,不得降低其福利待遇或者違法解除其勞動合同。
四、因見義勇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由所在單位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因見義勇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已經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見義勇為人員不能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待遇,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者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介紹就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從區級人民政府見義勇為專項經費中,逐月發給其不低於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月平均標準的基本生活費。對就業困難的見義勇為人員,應當優先納入就業援助,優先推薦就業。
五、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納入低保範圍,符合相關條件申請專項救助和臨時救助的,廣州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優先救助。
六、廣州市各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將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城市見義勇為人員家庭優先納入住房保障,優先配租保障性住房或者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對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的見義勇為人員家庭應當給予優先安排。
事跡突出的見義勇為人員或者其配偶、子女在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地申請常住戶口的,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給予優先安排。
七、因見義勇為人員犧牲而致孤的家庭成員屬於我市社會福利機構供養範圍或者符合特困供養條件的,廣州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安排。
廣州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我市因見義勇為人員犧牲或者殘疾等情況而致孤或者符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條件的未成年子女納入孤兒或者符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條件保障體系,按照相關標準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或者符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
因見義勇為人員犧牲或者殘疾等情況而致孤或者符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條件的家庭成員,廣州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其醫療保障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費用可以通過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解決。
見義勇為犧牲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烈士褒揚條例》規定申報烈士,烈士遺屬享受相應撫恤優待。
八、因實施見義勇為行為而造成他人財產損失,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由行為發生地的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在見義勇為專項經費中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助。
見義勇為人員及其近親屬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民事權益糾紛請求法律援助的,申請人無須提交經濟困難申報材料,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及時提供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