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看到,強姦罪的法條裡面,並沒有設置有關婚姻的前提條件,只要是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意願發生性關係,即構成強姦,可沒有婚內婚外的前提條件。
所以說,就算是婚內夫妻,如果女方不願意,男方強行發生性關係,也是構成強姦罪的。只不過在司法實踐中,考慮到兩人的夫妻關係,女方很少會報警,多以調解為主。
就在2021年4月份,河北邯鄲,發生了一例男子婚內強姦妻子的案件,最後男子被判刑八個月。
趙某與王某是夫妻關係,但是兩人感情不和,經常吵架,趙某經常喝酒,酒後又喜歡家暴。2021年4月22日,妻子王某向磁縣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2021年4月30日下午1點鐘左右,趙某酒後到岳母家中向王某索要戶口本,趁機要強行與王某發生性關係,因為王某強烈反抗,並且王某正處於月經期,趙某沒能強姦成功。
王某報警後,因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後來,王某表示,兩人畢竟曾經是夫妻,而且育有兩個子女,站在為子女考慮的角度,對趙某的行為表示諒解,並出具了諒解書,希望法庭對趙某從輕處罰。
最後,法院判決趙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事實證明,夫妻之間發生性關係也需要獲得對方的同意,違背婦女意志,強行發生性關係同樣構成強姦罪。
同房需謹慎,難道還要保留音視頻證據。
可以看到,強姦罪的法條裡面,並沒有設置有關婚姻的前提條件,只要是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意願發生性關係,即構成強姦,可沒有婚內婚外的前提條件。
所以說,就算是婚內夫妻,如果女方不願意,男方強行發生性關係,也是構成強姦罪的。只不過在司法實踐中,考慮到兩人的夫妻關係,女方很少會報警,多以調解為主。
就在2021年4月份,河北邯鄲,發生了一例男子婚內強姦妻子的案件,最後男子被判刑八個月。
趙某與王某是夫妻關係,但是兩人感情不和,經常吵架,趙某經常喝酒,酒後又喜歡家暴。2021年4月22日,妻子王某向磁縣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2021年4月30日下午1點鐘左右,趙某酒後到岳母家中向王某索要戶口本,趁機要強行與王某發生性關係,因為王某強烈反抗,並且王某正處於月經期,趙某沒能強姦成功。
王某報警後,因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後來,王某表示,兩人畢竟曾經是夫妻,而且育有兩個子女,站在為子女考慮的角度,對趙某的行為表示諒解,並出具了諒解書,希望法庭對趙某從輕處罰。
最後,法院判決趙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事實證明,夫妻之間發生性關係也需要獲得對方的同意,違背婦女意志,強行發生性關係同樣構成強姦罪。
同房需謹慎,難道還要保留音視頻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