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美國疾病控制中心制定的慢性疲勞綜合徵診斷標準如下:
凡具備2項主要指標,同時有8條症狀符合,或有6條症狀和2條體徵符合者,方能診斷為慢性疲勞綜合徵。
主要指標。
1.持續半年以上的疲勞,活動量受限超過50%。
2.排除其他引起疲勞的疾病。
次要指標。
1.症狀標準。
與疲勞同時發生或繼疲勞之後出現以下症狀,並持續存在或反覆發生達半年以上。
低熱(口腔溫度37.5~38.61)或寒戰。
咽痛。
頸部或腋下淋巴結腫痛。
全身肌肉軟弱無力。
肌痛。
活動後持續疲勞達24小時。
頭痛。
遊走性關節痛。
神經精神症狀:畏光、短暫性視力喪失、健忘、過度興奮、精神錯亂、思維困難、注意力渙散或抑鬱。
睡眠障礙;起病急,症狀於數小時或數日內出現。
2.體徵標準。
低熱(口腔溫度37.6~38.6℃,肛溫37.8~38.8℃)。
非滲出性咽炎。
頸部或腋下淋巴結腫大,直徑可達2cm
經醫生檢查重複發現2次的體徵,其間至少相隔1個月。
凡具備2項主要指標,同時有8條症狀符合,或有6條症狀和2條體徵符合者,方能診斷為慢性疲勞綜合徵。
主要指標。
1.持續半年以上的疲勞,活動量受限超過50%。
2.排除其他引起疲勞的疾病。
次要指標。
1.症狀標準。
與疲勞同時發生或繼疲勞之後出現以下症狀,並持續存在或反覆發生達半年以上。
低熱(口腔溫度37.5~38.61)或寒戰。
咽痛。
頸部或腋下淋巴結腫痛。
全身肌肉軟弱無力。
肌痛。
活動後持續疲勞達24小時。
頭痛。
遊走性關節痛。
神經精神症狀:畏光、短暫性視力喪失、健忘、過度興奮、精神錯亂、思維困難、注意力渙散或抑鬱。
睡眠障礙;起病急,症狀於數小時或數日內出現。
2.體徵標準。
低熱(口腔溫度37.6~38.6℃,肛溫37.8~38.8℃)。
非滲出性咽炎。
頸部或腋下淋巴結腫大,直徑可達2cm
經醫生檢查重複發現2次的體徵,其間至少相隔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