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高一的時候,我們班的教歷史的史老師被強姦了。
史老師那一年是剛大學畢業,我們是她帶的第一屆,我們都很喜歡她,因為她長得很漂亮,身材很好,重要的是她比較喜歡穿低領緊身衣以及小短裙,把本來就好的身材襯托的前凸後翹。長長的頭髮披在肩上,特別愛笑,一笑兩個小酒窩太好看了。
但這位漂亮史老師也不僅僅是只徒有其表,她給我講歷史從來不拿教科書,但是把整個內容講得很透徹,中間還會穿插各種小故事,讓單調的歷史課充滿了趣味性,所以我們班的學生都非常喜歡她。
但突然有一天,班主任宣布我們的歷史課暫由隔壁班的的老師暫代,理由是史老師家中有事,請假回家了,我們當時也沒多想,就期盼著老師趕緊回來。
過了有半個月左右,史老師終於回來了,但是那堂課她都沒笑,甚至中間背過身有點哽咽,更讓我們不解的是,那個季節剛有點冷,但是史老師卻穿上了長褲長袖,把自己包裹的嚴嚴實實的,而且之前那麼愛美的史老師,竟然嘴唇乾裂。這是之前從來不曾發生過的事情。
甚至於從她請假回來的每堂課,我們再也沒有見過她穿短褲短裙,或者是低領的衣服,她永遠把自己包裹得很嚴實,跟之前的穿衣風格完全是天差地別。
對於這一變化當時還十分單純的我們並沒有放在心上,直到有一天我去我舅媽家玩,我在舅媽和舅舅吵架的話語中發現了一些端倪(舅媽和舅舅都是我就讀的學校當老師),只聽舅舅大聲吼舅媽:「你還敢穿這樣的衣服,史老師不是前車之鑑嗎?」舅媽反駁:「我今天又沒有晚自習,大白天的能出什麼事兒啊,非得把自己裹得跟個粽子一樣啊!」「不行就是不行,出了事就晚了,你看看史老師現在整個人精氣神都不行了,整個人跟霜打的茄子一樣,蔫兒蔫兒的,現在犯罪的人還沒有抓住,小心一點總是沒錯的。」最後舅媽無奈換了其他的衣服。
雖然當時我才十幾歲,但是我也聽得出來這話中的意思,史老師的這次明顯的變化是因為她在下晚自習的路上遭遇了強姦,她的身心受到了重創,才會這樣一蹶不振。
雖然她報了警,但後來強姦犯有沒有抓到就不得而知。但我知道的是,到我們高二的時候,她草草找了男老師結婚了,為什麼說草草,因為那個男老師年紀又大,長得還不好看。關鍵是有一次路上遇到他們兩個,他們竟然並排走路離得800米遠,這完全不像是新婚夫妻的樣子。
後來我高中畢業的時候,史老師還在,但我們高一那個神采奕奕,漂亮活潑的史老師卻永遠都不在了,她在那場劫難中死去了,不知道她以後能不能走出來,但我始終希望她能放過自己,重新開始新的生活,畢竟那不是她的錯。愛美不應該成為被強姦的理由,短裙更不應該。
總結:
關於女性被強姦後要不要報警,要看被強姦的女性夠不夠勇敢,當沒事人一樣肯定是沒有幾個人能做到,但報警又怕名聲不好,畢竟社會的輿論對女孩子並不友好,他們會說女孩子不檢點才會招來壞人,要不然壞人怎麼不強姦別人,就強姦你呢?純屬受害者有罪論,難道這些人不知道壞人隨機作案嗎?但是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又很多,我們沒有辦法左右輿論的態度。唯一的方法就是自己要勇敢起來,配合警察找到壞人,將他繩之以法,避免更多的女孩子受害。
所以受害之後一定要報警,我相信隨著社會的發展,一定會有更多人拋棄受害者有罪論這種觀點,站在被害女孩得一邊,讓迫害者無處遁形。
史老師那一年是剛大學畢業,我們是她帶的第一屆,我們都很喜歡她,因為她長得很漂亮,身材很好,重要的是她比較喜歡穿低領緊身衣以及小短裙,把本來就好的身材襯托的前凸後翹。長長的頭髮披在肩上,特別愛笑,一笑兩個小酒窩太好看了。
但這位漂亮史老師也不僅僅是只徒有其表,她給我講歷史從來不拿教科書,但是把整個內容講得很透徹,中間還會穿插各種小故事,讓單調的歷史課充滿了趣味性,所以我們班的學生都非常喜歡她。
但突然有一天,班主任宣布我們的歷史課暫由隔壁班的的老師暫代,理由是史老師家中有事,請假回家了,我們當時也沒多想,就期盼著老師趕緊回來。
過了有半個月左右,史老師終於回來了,但是那堂課她都沒笑,甚至中間背過身有點哽咽,更讓我們不解的是,那個季節剛有點冷,但是史老師卻穿上了長褲長袖,把自己包裹的嚴嚴實實的,而且之前那麼愛美的史老師,竟然嘴唇乾裂。這是之前從來不曾發生過的事情。
甚至於從她請假回來的每堂課,我們再也沒有見過她穿短褲短裙,或者是低領的衣服,她永遠把自己包裹得很嚴實,跟之前的穿衣風格完全是天差地別。
對於這一變化當時還十分單純的我們並沒有放在心上,直到有一天我去我舅媽家玩,我在舅媽和舅舅吵架的話語中發現了一些端倪(舅媽和舅舅都是我就讀的學校當老師),只聽舅舅大聲吼舅媽:「你還敢穿這樣的衣服,史老師不是前車之鑑嗎?」舅媽反駁:「我今天又沒有晚自習,大白天的能出什麼事兒啊,非得把自己裹得跟個粽子一樣啊!」「不行就是不行,出了事就晚了,你看看史老師現在整個人精氣神都不行了,整個人跟霜打的茄子一樣,蔫兒蔫兒的,現在犯罪的人還沒有抓住,小心一點總是沒錯的。」最後舅媽無奈換了其他的衣服。
雖然當時我才十幾歲,但是我也聽得出來這話中的意思,史老師的這次明顯的變化是因為她在下晚自習的路上遭遇了強姦,她的身心受到了重創,才會這樣一蹶不振。
雖然她報了警,但後來強姦犯有沒有抓到就不得而知。但我知道的是,到我們高二的時候,她草草找了男老師結婚了,為什麼說草草,因為那個男老師年紀又大,長得還不好看。關鍵是有一次路上遇到他們兩個,他們竟然並排走路離得800米遠,這完全不像是新婚夫妻的樣子。
後來我高中畢業的時候,史老師還在,但我們高一那個神采奕奕,漂亮活潑的史老師卻永遠都不在了,她在那場劫難中死去了,不知道她以後能不能走出來,但我始終希望她能放過自己,重新開始新的生活,畢竟那不是她的錯。愛美不應該成為被強姦的理由,短裙更不應該。
總結:
關於女性被強姦後要不要報警,要看被強姦的女性夠不夠勇敢,當沒事人一樣肯定是沒有幾個人能做到,但報警又怕名聲不好,畢竟社會的輿論對女孩子並不友好,他們會說女孩子不檢點才會招來壞人,要不然壞人怎麼不強姦別人,就強姦你呢?純屬受害者有罪論,難道這些人不知道壞人隨機作案嗎?但是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又很多,我們沒有辦法左右輿論的態度。唯一的方法就是自己要勇敢起來,配合警察找到壞人,將他繩之以法,避免更多的女孩子受害。
所以受害之後一定要報警,我相信隨著社會的發展,一定會有更多人拋棄受害者有罪論這種觀點,站在被害女孩得一邊,讓迫害者無處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