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嫂沒有什麼待遇。現役軍人家屬優待政策:
具體如下:
1.人民警察因公犧牲的,可以要求申報烈士,按烈士家屬享受撫恤待遇。
2.人民警察死亡被評定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揚條例》的規定發給遺屬烈士褒揚金,其標準為烈士犧牲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3.遺屬一次性撫恤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個月的工資。
4.本人在世時,獲得過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還可以增發一次性撫恤金,具體參閱《人民警察撫恤優待辦法》中的相關規定。
評定為烈士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執行反恐怖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中犧牲的。
2.搶險救災或者其他為了搶救、保護國家財產、集體財產、公民生命財產犧牲的。
3.在執行外交任務或者國家派遣的對外援助、維持國際和平任務中犧牲的。
4.在執行武器裝備科研試驗任務中犧牲的。
5.其他犧牲情節特別突出,堪為楷模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五十三條 對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國家採取自主就業、安排工作、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義務兵退出現役自主就業的,按照國家規定發給一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可以發給經濟補助。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適時調整退役金的標準。服現役期間平時獲得二等功以上榮譽或者戰時獲得三等功以上榮譽以及屬於烈士子女的義務兵退出現役,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根據本人自願,也可以選擇自主就業。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義務兵退出現役,按照國家規定的評定殘疾等級採取安排工作、供養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根據本人自願,也可以選擇自主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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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嫂有什麼福利待遇嗎[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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