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以不符合錄用要求為由辭退員工,有補償嗎?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適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解除原因,但在適用該理由時不僅需要有明確的錄用標準並事先使勞動者知曉,而且需要有證據證明勞動者確實不符合錄用條件。
否則,在司法實踐中,用人單位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將承擔違法解除的法律風險。需要賠償員工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賠償金。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適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解除原因,但在適用該理由時不僅需要有明確的錄用標準並事先使勞動者知曉,而且需要有證據證明勞動者確實不符合錄用條件。
否則,在司法實踐中,用人單位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將承擔違法解除的法律風險。需要賠償員工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