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諮詢的事項涉及個人借貸糾紛的相關問題,根據相關法律及你介紹的情況,現回復如下:
根據你所述情況,我們分析這是你與敬際強之間的個人借貸糾紛,你可依法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敬某按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以及第一百四十條:「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之規定,借貸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如果對方主張你方訴求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且你方無法提供如催收單等證明未超出訴訟時效的證據,則你方有可能喪失勝訴權。
根據你所述情況,我們分析這是你與敬際強之間的個人借貸糾紛,你可依法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敬某按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以及第一百四十條:「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之規定,借貸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如果對方主張你方訴求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且你方無法提供如催收單等證明未超出訴訟時效的證據,則你方有可能喪失勝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