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材料
一、申請材料。
(一)使用黑色墨水筆完整填寫《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表》,粘貼一張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二)有效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基本信息頁、有效簽證證件頁、本次入境章頁)。(三)長沙市就讀院校致長沙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的中文公函並加蓋公章。(四)長沙市就讀院校出具的錄取或入學證明。(五)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外國留學生來華簽證申請表》(jw201表/jw202表)。(六)十八周歲以上人員須提交出入境衛生檢疫部門(湖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六個月內出具的身體健康證明。(七)在長沙實際住宿地派出所或與出入境管理部門聯網的賓館、酒店登記的《外國人住宿登記表》。(八)就讀院校外事專辦員身份證(複印件上註明聯繫方式)。(九)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申請材料。
二、注意事項。
(一)招生院校應當按要求在長沙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二)學習類居留證件的有效期最短為一百八十日,具體批準時限由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根據申請人情況審批確定。(三)申請人須接受面談。因疾病等原因行動不便,以及延期居留證件的,可以由就讀院校專辦員代為申請。但出入境管理部門通知面談的,須本人接受面談。(四)申請材料除申請表和公函外,均交核驗原件並留存複印件(a4紙)。(五)外文申請材料應當經招生院校逐字翻譯成中文並加蓋單位公章或經有資質的翻譯公司翻譯成中文並加蓋翻譯公司公章後提交。(六)未註銷中國戶籍的人員,應註銷戶籍後再提出申請,必要時提交相關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註銷證明。
三、法規提示。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二條: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申請延長居留期限的,應當在居留證件有效期限屆滿三十日前向居留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第四條: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第五條: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不具有中國國籍。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申辦簽證都需要先按照以上法律審查國籍,審查具有中國國籍者可申辦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三)出具公函的單位應當對公函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四)申請人以及出具函件、證件材料的單位或個人應當配合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的調查(面談、電話詢問、實地調查等方式)。(五)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辦理普通簽證延期、換髮、補發,不予辦理外國人停留居留證件、不予延長居留期限的決定為最終決定。(六)對於不予簽發籤證的,簽證機關可以不說明理由。
辦理流程 長沙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境外人員業務窗口受理;長沙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審批;長沙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制證部門制證;長沙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境外人員業務窗口發證。
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收費情況 一年以內:400元,1年至3年以內:800元,3年至5年:1000元。
諮詢渠道 長沙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0731-82290001。
辦事地點 長沙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接待大廳:長沙市雨花區香樟路與圭塘路交匯處西南側。
一、申請材料。
(一)使用黑色墨水筆完整填寫《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表》,粘貼一張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二)有效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基本信息頁、有效簽證證件頁、本次入境章頁)。(三)長沙市就讀院校致長沙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的中文公函並加蓋公章。(四)長沙市就讀院校出具的錄取或入學證明。(五)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外國留學生來華簽證申請表》(jw201表/jw202表)。(六)十八周歲以上人員須提交出入境衛生檢疫部門(湖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六個月內出具的身體健康證明。(七)在長沙實際住宿地派出所或與出入境管理部門聯網的賓館、酒店登記的《外國人住宿登記表》。(八)就讀院校外事專辦員身份證(複印件上註明聯繫方式)。(九)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申請材料。
二、注意事項。
(一)招生院校應當按要求在長沙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二)學習類居留證件的有效期最短為一百八十日,具體批準時限由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根據申請人情況審批確定。(三)申請人須接受面談。因疾病等原因行動不便,以及延期居留證件的,可以由就讀院校專辦員代為申請。但出入境管理部門通知面談的,須本人接受面談。(四)申請材料除申請表和公函外,均交核驗原件並留存複印件(a4紙)。(五)外文申請材料應當經招生院校逐字翻譯成中文並加蓋單位公章或經有資質的翻譯公司翻譯成中文並加蓋翻譯公司公章後提交。(六)未註銷中國戶籍的人員,應註銷戶籍後再提出申請,必要時提交相關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註銷證明。
三、法規提示。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二條: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申請延長居留期限的,應當在居留證件有效期限屆滿三十日前向居留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第四條: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第五條: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不具有中國國籍。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申辦簽證都需要先按照以上法律審查國籍,審查具有中國國籍者可申辦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三)出具公函的單位應當對公函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四)申請人以及出具函件、證件材料的單位或個人應當配合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的調查(面談、電話詢問、實地調查等方式)。(五)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辦理普通簽證延期、換髮、補發,不予辦理外國人停留居留證件、不予延長居留期限的決定為最終決定。(六)對於不予簽發籤證的,簽證機關可以不說明理由。
辦理流程 長沙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境外人員業務窗口受理;長沙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審批;長沙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制證部門制證;長沙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境外人員業務窗口發證。
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收費情況 一年以內:400元,1年至3年以內:800元,3年至5年:1000元。
諮詢渠道 長沙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0731-82290001。
辦事地點 長沙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接待大廳:長沙市雨花區香樟路與圭塘路交匯處西南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