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無須多言
不同於中國有個成語叫金科玉律,有句話叫法律是神聖嚴肅的。實際上法律既不嚴肅又不神聖。
比如人口走私在幾十年前簡直就是和偷東西一樣,但是隨著人權的提高人口販賣就和殺人放火是一個級別的了。這個例子說明一個道理:一個社會的價值觀是會發生變化的,然而法律的制定註定是落後的,延遲的。當人們意識到人販子該死的時候,很多人販子還在被從輕處置。
陪審團制度就是這樣一個表現社會當前價值觀權重的一個制度,找一些亂七八糟的人去看待一件事,如果他們覺得這件事太可惡了就從重處理;如果他們覺得這事情也情有可原就從輕處理。陪審團是對法律條文的一個重要補充。雖然他不是完美的,群眾會被欺騙,但是沒有它是萬萬不可的。
正常的國家法律的定義應該是大眾普遍能接受的,如果一個法條99%的人都在罵,那說明有1%的人在從中收益,並且他們還阻止了法律的重新修訂,這樣的法條就是惡法。沒有陪審團參與的審判就是整個司法機構面對原告被告,外部社會沒有參與,司法機構內部就會作惡。
所以當初設計陪審團制度的先輩肯定是一個偉大的人。
很多人質疑陪審團不能影響案件判決,如果檢察官意識到一個罪犯的罪行可能會被陪審團定為無罪,他可能會選擇和被告商議讓被告自認一個比較輕的懲罰,當檢察官和被告達成一致後再上法庭,然後就是和法官 陪審團的博弈了。法律是妥協的藝術,如果你心中的法律是一個青天大老爺開了上帝之眼能對所有人都做出公平的判決,我覺得你多少有點沾粉紅了。
有些粉紅真的是邏輯有問題,我說陪審團這一制度的設計是偉大的放佛就是在吹捧美國貶低中國。陪審團這一制度出現在當時那個年代當然是偉大無須多言,但是並不是說我們要照搬這個制度。雖然先輩考慮到了政治和人性,但是沒有考慮到科技的發展。
現在這個網絡年代應該建立網絡陪審團,由原告被告檢察官法院公開可以公開的證詞證據,熱心網友可以自由下載評論打分,充分發揮每一個公民的力量,既能節約社會法律成本,又能提高大眾的法律意識,這就是陪審團制度給我們的啟發。如果你能做到上面這些,美國網友也給你點贊,但是如果你什麼都不敢公開,那只能相信每個法律人都是「春風般」溫暖的法律人了。
不同於中國有個成語叫金科玉律,有句話叫法律是神聖嚴肅的。實際上法律既不嚴肅又不神聖。
比如人口走私在幾十年前簡直就是和偷東西一樣,但是隨著人權的提高人口販賣就和殺人放火是一個級別的了。這個例子說明一個道理:一個社會的價值觀是會發生變化的,然而法律的制定註定是落後的,延遲的。當人們意識到人販子該死的時候,很多人販子還在被從輕處置。
陪審團制度就是這樣一個表現社會當前價值觀權重的一個制度,找一些亂七八糟的人去看待一件事,如果他們覺得這件事太可惡了就從重處理;如果他們覺得這事情也情有可原就從輕處理。陪審團是對法律條文的一個重要補充。雖然他不是完美的,群眾會被欺騙,但是沒有它是萬萬不可的。
正常的國家法律的定義應該是大眾普遍能接受的,如果一個法條99%的人都在罵,那說明有1%的人在從中收益,並且他們還阻止了法律的重新修訂,這樣的法條就是惡法。沒有陪審團參與的審判就是整個司法機構面對原告被告,外部社會沒有參與,司法機構內部就會作惡。
所以當初設計陪審團制度的先輩肯定是一個偉大的人。
很多人質疑陪審團不能影響案件判決,如果檢察官意識到一個罪犯的罪行可能會被陪審團定為無罪,他可能會選擇和被告商議讓被告自認一個比較輕的懲罰,當檢察官和被告達成一致後再上法庭,然後就是和法官 陪審團的博弈了。法律是妥協的藝術,如果你心中的法律是一個青天大老爺開了上帝之眼能對所有人都做出公平的判決,我覺得你多少有點沾粉紅了。
有些粉紅真的是邏輯有問題,我說陪審團這一制度的設計是偉大的放佛就是在吹捧美國貶低中國。陪審團這一制度出現在當時那個年代當然是偉大無須多言,但是並不是說我們要照搬這個制度。雖然先輩考慮到了政治和人性,但是沒有考慮到科技的發展。
現在這個網絡年代應該建立網絡陪審團,由原告被告檢察官法院公開可以公開的證詞證據,熱心網友可以自由下載評論打分,充分發揮每一個公民的力量,既能節約社會法律成本,又能提高大眾的法律意識,這就是陪審團制度給我們的啟發。如果你能做到上面這些,美國網友也給你點贊,但是如果你什麼都不敢公開,那只能相信每個法律人都是「春風般」溫暖的法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