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流程1.買賣雙方在貿易合同中規定使用跟單信用證支付.2.買方通知當地銀行(開證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3.開證行請求另一銀行通知或保兌信用證.4.通知行通知賣方,信用證已開立.5.賣方收到信用證,並確保其能履行信用證規定的條件後,即裝運貨物.6.賣方將單據向指定銀行提交.該銀行可能是開證行,或是信用證內指定的付款、承兌或議付銀行.7.該銀行按照信用證審核單據.如單據符合信用證規定,銀行將按信用證規定進行支付、承兌或議付.8.開證行以外的銀行將單據寄送開證行.9.開證行審核單據無誤後,以事先約定的形式,對已按照信用證付款、承兌或議付的銀行償付.10.開證行在買方付款後交單,然後買方憑單取貨。
@iis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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