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縣官不大識字。一天坐堂審案,師爺遞給他的狀子上有三個人的名字:原告郁工來。
被告齊卞丟,證人新釜。
縣官看了「郁工來」的名字,喊道:「都上來!」三個人聽了,急忙跑到堂前聽候發落。
縣官生氣地說:「我喊原告,幹啥一齊來?」接著,他看了「齊卞丟」的名字,又喊。
道:「齊下去!」三人聽了,又急忙退到堂下。縣官更惱火了,說: 「喊被告,為啥一。
齊下去?!」。
師爺見狀不敢直說,便打圓場道:「原告名字另有一種念法叫郁工來,不叫『都上來』。
被告名字也另有念法,叫齊卞丟,不叫『齊下去』。」。
縣官問:「那證人的名字,另一種念法叫啥?」。
答道:「新釜。」。
縣官說:「我估計他是有另一種念法了,要不然我要喊他『親爹』了。」。
--出自:
綜合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