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購買的小產權房被拆遷後不給補償怎麼辦
可以向法院起訴。
實際中,小產權房被拆遷會根據以下情況確定是否能夠補償:
1、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房子,並依法辦理了審批手續,屬於合法建築,被拆遷有補償。
但是,因為購買小產權房後不能擁有所有權,所以,拆遷補償款歸於有所有權的集體內部。不過,如果買家跟賣家在買賣合同中約定了,若被拆遷全部補償歸於買家,那麼賣家拒絕支付補償的,買家可以向法院起訴處理。
並且,向法院起訴時要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寫份起訴狀,寫明要求對方積極履行合同,支付房子的補償金,以及其他違約損失。
(2)去法院起訴,除了提交起訴狀外,還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比如買賣合同。
(3)準時參加訴訟,按規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後,請求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的,可能會被撤訴處理。
2、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占用耕地違法建成的房子,屬於違章建築,被拆遷無補償。
不過,購買小產權房的人對此無過錯的,比如被賣家欺詐買到小產權房,那麼照樣可以主張對方賠償損失。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二、小產權房的拆遷補償會比大產權房低嗎
進行拆遷的時候,如果小產權房是屬於合法建築的,獲得的拆遷補償不會比有證房屋低,如果是違法建築的,甚至沒有拆遷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划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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