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單分類很多,但最常用的主要有以下幾種:
1.以貨物是否裝船分為已裝船提單和收貨待運提單,前者指在貨物裝船後,承運人簽發的載明船名及裝船日期的提單。後者主要適用於貨櫃運輸,是承運人在收取貨物以後,實際裝船之前簽發的表明貨物已收管待運的提單。
2.以提單上是否有瑕疵批註分為清潔提單和不清潔提單。前者指單據上無明顯地聲明貨物及包裝有缺陷的附加條文或批註者。後者指附有該類附加條款或批註的提單。不清潔提單作了有瑕疵批註,目的在於減輕和免除承運人因批註事項而引起貨物殘缺的責任。不能作為賣方出口合同的單據。根據《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的規定,除非信用證明確規定可以接受者外,銀行拒絕接受不清潔提單。此外,不清潔提單也難以作為物權憑證自由轉讓。在國際貨物實踐中,銀行或買方或提單的受讓人只接受已裝船清潔提單。
3.按收貨人抬頭分為記名提單、不記名提單和指示提單。記名提單是指託運人指定特定人為收貨人的提單。這種提單不能通過背書方式轉讓,故也稱作「不可轉讓提單」。不記名提單指託運人不具體指定收貨人,在收貨人一欄只填寫「交與持票人」字樣,故又稱作「空白提單」。這種提單不經背書即可轉讓,凡持票人均可提取貨物,因此在國際貿易中因風險太大而很少使用。指示提單指託運人在收貨人欄內填寫「憑指示」或「憑某人指示」字樣。在指示提單下,承運人必須按照只是交付貨物。指示提單通過背書可以轉讓,故又稱「可轉讓提單」。在國際貿易中得到普遍使用。
4.按運輸方式分為直達提單、轉船提單和聯運提單。直達提單是指自裝貨港直接運往卸貨港,中途不轉船的貨物的提單。轉船提單是指有規定在某港口換船的提單。聯運提單是指規定聯合採用幾種不同的運輸方式進行運輸的提單,由第一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收取全程運費。
5.按運費支付的方式分:運費預付提單:託運人在裝貨港提交貨物時支付給承運人運費,而承運人在提單中載明「運費付訖」的提單。在cif和caf合同中,都要求賣方提供這種提單。運費到付提單:託運人在目的港提取貨物時支付給承運人運費的提單。
6.其他種類的提單:(1)簡式提單(short form b/l),它是一種包括提單上一般有的詳細條款的簡略形式的提單。(2)過期提單(stale b/l),指出口商在貨物裝船以後延遲很久才交到銀行收款的提單。(3)甲板貨提單(on deck b/l),又稱艙面貨提單,指承運人簽發給託運人裝於甲板上的貨物的提單。(4)全責聯運提單(full liability combined transportb/l),又稱保險提單,指承運人既負責安排貨物運輸,又負責貨物保險的提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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