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銷書《國畫》的作者王躍文是國家一級作家,有較高知名度,湖南人。在2004年的全國書市上,湖南王躍文發現北京華齡出版社推出了一本作者名為「王躍文」的新書《國風》,對外征訂,打出「《國畫》之後看《國風》」的宣傳口號。《國風》僅在封三內側以極小文字註明 王躍文,38歲,河北遵化人氏,職業作家,發表作品近百萬字。
《國風》的署名作者王躍文,原名王立山,2004年剛剛改名為王躍文。他做煤炭生意,只有小學文化。在湖南書商楊某的授意下,王立山改名「王躍文」,並在當地有關部門重新辦理了身份證。此後,楊某借用「王躍文」的身份證,找到華齡出版社,出版了署名「王躍文」的《國風》。
2004年6月,湖南王躍文向長沙市中院提起訴訟,將河北王躍文、北京中元公司、華齡出版社推上被告席,要求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法院經開庭審理後,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認為,被告王躍文沒有侵犯原告的著作權。然而,被告王躍文在沒有發表過作品的情況下,在書的簡介中作出「已發表作品近百萬字」的虛假宣傳,加上他的改名行為,使人產生其作品與原告王躍文相關的聯想,中元公司在明知被告王躍文與原告王躍文之間不存在任何關係的情況下,在其製作的廣告宣傳資料中突出使用王躍文名字,並使用「《國畫》之後看《國風》」等詞句,使人將「王躍文」、「《國風》」等關鍵詞與原告及暢銷小說《國畫》聯繫起來,由此混淆作品的來源。法院認為被告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被告王躍文、北京中元公司賠償原告10萬元,並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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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躍文告倒 王躍文[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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