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財產並不完全等同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具體如下:
一、如果有婚後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後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婚後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
二、如果沒有婚後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婚姻法》的規定。
1、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工資、獎金;
②生產、經營的收益;
③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④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⑤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②遺囑或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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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關於婚後財產的界定[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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