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絕不是對方愛你,你就會如沐春風。而是對方的愛是高貴的、遙遠的,才能激發起你的愛。
就比如包法利夫人愛瑪吧,她是一個生活很有品味的人,家裡的燈盞都要墊上一些有花樣的剪紙。
他的丈夫呢,是一個資質平庸的醫生。既沒有細膩的感情,也沒有做精英階層的野心,常常回家就倒頭大睡。
這樣的一個人物,顯然不符合愛瑪的期待,更談不上讓愛瑪愛上他。反而,包法利先生自己,卻常常因為娶到這美麗的尤物而欣喜不已。
甚至喜到深處時,恨不得把她捧在手心,盡情的叫她「小媽媽」。
照常說,婚姻里,有一個這麼愛自己的丈夫,當她是奇珍異寶的呵護著,也挺幸福的。
可愛瑪怎麼都沒辦法愛上這個庸俗的醫生,百無聊賴的生活里,作者把她形容為「像酒走氣了氣,變成酸的一樣」?
可想而知,她的性情因為沒有理想中的愛情,而變得乖戾了。
後來,又是什麼讓她重喚生機呢?是因為她遇到了一個浪漫的貴族男子,他熱愛文學,熱愛藝術,骨子裡有一種自由和不羈,他和愛瑪能在靈魂深處交談幾個小時?
在愛瑪看來,這樣的男子是高貴的,是有魅力的,重點是能讓她感受到自己的高貴。
就像製造了一種幻覺,讓她逃離了鄉間的庸俗,觸摸到了她理想的狀態。
當她第一次,從一個鄉下婦女那裡回家時,對方一個勁的表現出貧氣,一個勁的向她索求施捨,造成她強烈的嫌惡之感。像極了她現實生活的寫照。
可也正在此時,她與那位心儀的男子產生了火花。男子陪同她一道回家,在路上,愛瑪感受到男子的文藝氣息,纖柔的指甲,文雅的談吐,紳士的腳步,一切都讓愛瑪心嚮往之。
與其說是愛瑪愛對方的氣息,不如說是對方讓愛瑪抵達了她的理想。
愛情果然不是隨便發生的,只有對方某種氣質,讓自己感受到自己的美好,並且想要變得更好時,愛情才會發生。
愛情的本質,一定代表著一種理想的自我。
否則,馬爾克斯也不會說上那句至理名言:「安全感、和諧和幸福,這些東西一旦相加,或許看似愛情,也幾乎等於愛情,但它們終究不是愛情。 」。
畢竟,這些東西都不一定抵達靈魂深處的理想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