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老一代人,一家一般就二間房。一間煮飯的,一間睡覺的。現在就不一樣了,一般一家都有幾間房,還有專用客房。
七八十年代,一米五己經是大床了,一般的只有三尺八〔老尺〕。晚飯時,夫妻吵架吵得再凶,晚上睡覺都得一起躺一張床上,睡下就是背貼背。只要其中一個主動點,轉個身就和好了。
現在的床可就大了,最小的1米8,大的甚至2米2。你就是在一邊床上翻個跟斗都碰不到對方。
再加上手機,晚上一人一手機,你玩你的,我玩我的,你看你的頭條新聞,我撩我的帥哥靚仔。你打你的遊戲,我發我的抖音快手。二個人可以整個晚上,互相不說一句話。誰都不鳥誰……。
甚至有的一言不合,動不動就分房分床睡,你看,都是房子太多惹的禍。
所以,當代很多人離婚,是不是都與房子太多,床過大有關係呢?
大家認為,我說得有道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