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毒物的繼續吸收。
1.催吐:一般毒物食入4~6 h內,刺激咽喉部,引起幼兒反射性嘔吐;不配合者及昏迷、強酸、強鹼中毒者禁止催吐。
2.洗胃:正確、及時的洗胃。食物中毒物質不明確的時候,可用溫開水或生理鹽水洗胃。毒物如果是強酸、強鹼類禁止洗胃。如患兒洗胃不配合,必要時使用鎮靜劑。
3.導瀉:如果進食中毒食物超過2h,毒物多已進入腸道。因此,在催吐或洗胃後,若無禁忌,可使用導瀉藥,如硫酸鎂等,促使中毒食物儘快排出體外。
促進毒物排泄。
立即建立靜脈通道,給予補液及利尿治療,以稀釋毒物,促進毒物排泄,減少毒物的吸收。必要時可進行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
解毒劑。
根據不同的中毒物質選用解毒劑。
其他。
1.呼吸道管理:保持呼吸道通暢至關重要。使患兒側臥位或平臥位,頭偏向一側,及時清除口鼻分泌物,防止嘔吐物誤吸入氣管。必要時予氣管插管或使用呼吸機。
2.糾正脫水、酸中毒,吸氧,降溫等對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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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治療小兒食物中毒[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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