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飲經營許可。
受理條件 1、申請人為《湖南省小餐飲經營許可和食品攤販登記管理辦法(試行)》第三條規定的餐飲服務經營者(本辦法所稱小餐飲是有固定門店、從業人員較少、經營條件簡單、經營面積五十平米以下的餐飲服務經營者) 2、符合《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申請小餐飲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固定門店,並與有毒、有害場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二)配備有效的冷藏、洗滌、消毒、油煙排放、防蠅、防塵、防鼠、防蟲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三)各功能區布局合理,能有效防止食品存放、操作過程中產生交叉污染;(四)具有專用餐飲具清洗消毒設施或者有符合規定的消毒措施。具有保證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辦理地點 婁底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藥監局窗口。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周五 上午9:00-12:00,13:30-15:00。
諮詢電話 0738-6970018。
- 生活問答
- 答案列表
婁底小餐飲經營許可證要多少錢?怎麼辦理[朗讀]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