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案兒童認親。
據廣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3月4日,增城警方在上級公安機關的指揮和梅州警方的支持配合下,經過十幾年的不懈努力,終於尋找回15年前在增城被拐的少年申聰。
2005年1月4日,廣州市增城區沙莊街一棟出租屋內,年僅1歲的男孩申聰被幾名人販子使用暴力在其母親眼皮底下搶走後拐賣給他人。
太可怕了!眼皮子底下暴力搶走!人販子喪盡天良。這家的養父母也很迷,有一個親生的女兒,還要買一個兒子?然後買了申聰之後,又生了一個兒子,為了養3個孩子,養父母外出打工,3個孩子成了留守兒童。
令人窒息的操作!把別人的孩子搶走,然後讓孩子過留守兒童的生活?!申軍良本是企業的管理人員,孩子被拐之後,辭去了工作,尋子十餘年他花光了所有積蓄,甚至欠下外債。
買孩子的養父母該不該判刑?
失去孩子的親生父母們苦苦煎熬,家庭破碎,而買孩子的養父母享受著「天倫之樂」
正如申軍良所說:「他們養育孩子的15年,也是我們家庭最煎熬的15年」。很多被拐孩子的親生父母大多數時間都走在找孩子的路上,荒廢了一切。
和申軍良一起找孩子的父母中,有父親因受不了孩子被拐的痛苦和煎熬而跳火車自殺。
我支持買賣同罪,人販子該重判,買家也該重判。
但是梅姨還是沒有被抓到。
2018年12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張維平死刑。法院查明,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張維平等人拐賣了9名男童,孩子當時最小的1歲,最大的3歲,其中8人被賣往河源市紫金縣。據張維平交待,他拐走的9名男童,都是通過中間人「梅姨」尋找買家。目前,「梅姨」的真實身份,警方尚未查明。
梅姨畫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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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姨案兒童認親梅姨抓到了嗎?買孩子的養父母如何判刑[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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