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占有權登記申請書。
2、飛機國籍登記證(原件正本或經民航總局適航司核對蓋章的複印件)。
3、占有權人身份證明文件(下列三個文件之一)。
(1)營業執照(原件,經發證機關簽注的複印件或經依法公證的複印件)。
(2)開業證明(原件,經發證機關簽注的複印件或經依法公證的複印件)。
(3)個人身份證明(僅當占有權屬私人時提供,)。
4、占有權申請表簽字人身份證明文件(下列兩個文件之一)。
(1)董事名冊(任職證明)及個人身份證明文件(原件或經依法公證的複印件)。
(2)授權書(原件)及被授權簽字人身份證明文件(原件,經發證機關簽注的複印件或經依法公證的複印件)。
5、申請人授權代辦人辦理權利登記的授權書(原件)及代辦人身份證明文件(經發證機關簽注的複印件或經依法公證的複印件)。
6、占有權取得文件(原件,經交易各方簽注的複印件或經公證的複印件)。
(1)經營租賃情形下:租賃合同、抵押合同、交付證書。
(2)融資租賃情形下:同上。
(3)附加條件買賣情形下:購買合同、抵押合同、交付證書。
依法公證的複印件指:國內由公證部門簽注,國外由律師簽注。
以上材料申請書為一式三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
- 生活問答
- 答案列表
民用航空器占有權登記應提交哪些材料[朗讀]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