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諮詢的是有關居民區養豬場的環保標準以及相鄰權的侵權責任問題,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答覆如下:
一 、你可以先就鄰居家的養豬場地建設標準向農業、畜牧、環保部門等投訴。
《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標準》(發改辦農經〔2008〕524號)對豬場廢污利用、排放達標等環保要求做出了專門規定。《標準》明確提出養豬場污水和糞便應進行集中處理,糞污處理後要符合國家環保總局發布的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同時,還要求養殖場與交通主幹道、居民區保持安全距離,要完善防疫、消毒等安全設施和措施。隨著生豬養殖業企穩並走上良性發展軌道,國家對該產業的扶持重點會進一步轉向廢污處理、防疫等環保、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
針對你遇到的問題,建議你就鄰居家的養豬場地建設標準向農業、畜牧、環保部門等投訴,請該等部門責令養豬場對相關的污染物排放問題進行整改。
二、若通過反映問題仍不能妥善解決,你可以要求鄰居停止侵權,排除污染妨礙。
根據《物權法》第九十條:「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之規定,並結合你介紹的情況來看,鄰居建設的養豬場違反污染物排放相關標準和規定的,你可依法要求其停止侵權,排除污染妨礙。如其不停止侵權,你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 生活問答
- 答案列表
居民區養豬場怎麼投訴?居民區可以開養豬場嗎[朗讀]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