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備案事項。
(1)基金會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印章式樣、銀行開戶證明等的複印件。
(2)辦事機構設立、註銷。
(3)負責人、理事、監事變動情況。
2、基金會辦事機構備案。
基金會的辦事機構是基金會內部設立的承辦基金會日常事務的機構,是基金會執行機構的日常工作部門,如辦公室、秘書處、財務部、宣傳部等。
基金會辦事機構備案,網上填報通過後,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1)設立辦事機構,應當提交《基金會辦事機構備案表》(編號:09)(按照要求籤字並加蓋印章)。同意備案的,可以刻制印章。
(2)註銷辦事機構,應當提交《基金會辦事機構註銷備案表》(編號:10)(按照要求籤字並加蓋印章),同意註銷的,交回辦事機構印章。
3、基金會負責人、理事、監事備案。
網上填報通過後,並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1)《基金會理事、監事變動申請表》(編號:11)。
(2)《基金會理事、監事備案表》(編號:12)和本人身份證明文件的複印件。
基金會負責人、理事、監事發生變動,應履行備案手續。
基金會換屆,應履行新一屆所有負責人、理事、監事的備案手續(按照規定,基金會換屆後所有負責人均需重新備案,為減輕基金會工作量,可以只報送新增負責人、理事、監事的紙質材料,但須在網上填報所有負責人、理事、監事的備案表,連任的負責人需要在簡歷最後一欄寫明在基金會任職的時間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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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備案有哪些內容事項[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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