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止咳水因其成癮性已被列為處方藥,嚴禁非法倒賣。你知道「止咳水」中的成癮成分具體是什麼嗎?販賣「止咳水」可能構成什麼犯罪呢?
很多人在感冒咳嗽的時候,為了減輕症狀會購買止咳藥水來服用,止咳水可以緩解鼻塞、咳嗽等症狀,正常使用是安全有效的,但過度服用容易上癮,戒除困難,對人體具有與毒品同等的危害。
「止咳水」是一種大部分人都購買和使用過的常見藥品。但實際上,含有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是處方藥,須憑執業醫師處方才可以購買。不僅如此,它還是一種新型毒品,即使是醫生,私下販賣「止咳水」也可能會構成販賣毒品罪。
2020年2月3日至6月14日間,福建一名鄉村醫生就在明知購藥者為吸毒人員的情況下,先後7次將3150袋「止咳藥」出售給對方,最終被檢察院提起公訴,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制裁和冰冷的牢房。
01、「止咳水」中的成癮成分
復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俗稱「止咳水」,本身具有止咳祛痰鎮痛的作用。
而其中的可待因成分能夠興奮人的呼吸中樞,進而起到鎮咳平喘、鎮痛麻醉的作用,但是長期使用極易上癮,成癮所形成的症狀與吸食鴉片、冰毒、搖頭丸等毒品無異,會導致精神異常興奮、昏昏欲睡、噁心、情緒不穩定、睡眠失調等症狀。大量服用則會抑制呼吸,嚴重者甚至神志不清,產生幻覺和妄想,導致行為失控。
02、「止咳水」的毒品屬性和藥品屬性
「止咳水」因購買方便、隱蔽性強、價格低廉等因素,儼然成為一種隱蔽的新型毒品。為應對這種情形,我國發布《關於將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液體製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的公告》,自2015年5月1日起,將可待因復方口服液體製劑(包括口服溶液劑、糖漿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非處方不得銷售。
依據《刑法》,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屬於毒品範疇。因此,復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除了本身具有的藥品屬性以外,在法律意義上被賦予了毒品的屬性。個人或組織只能通過專業醫生處方購買此類藥品,任何未按國家規定擅自販賣「止咳水」的行為,都可能觸犯刑法,甚至要承擔嚴厲的刑事責任。
03、販賣「止咳水」可能構成什麼犯罪?
由於「止咳水」具有毒品和藥品的雙重屬性,因此,販賣「止咳水」的行為可能會根據販賣對象和販賣目的的不同,在罪名和刑事責任方面有所區分。
《武漢會議紀要》規定,行為人向走私、販賣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員販賣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的,以販賣毒品罪定罪處罰;行為人出於醫療目的,違反有關藥品管理的國家規定,非法販賣上述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是將「止咳水」販賣給吸毒人員或作為毒品販賣給他人,則構成販賣毒品罪;如果僅出於治療的目的,違反國家規定販賣「止咳水」的,不認定為毒品犯罪,而是按照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因此,販賣「止咳水」並不必然構成毒品犯罪,還有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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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禁毒日 | 會上癮的 止咳水 ,究竟是藥品還是毒品[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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