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易地扶貧搬遷的補助金額根據搬遷安置規劃及項目建設方案確定,補助標準為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考慮到農民生產生活實際需要,在農村安置地每戶(不論人口多少)可增加不超過25平方米的生產附屬設施用房。對於建檔立卡貧困戶,其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最低補助標準為每平方米800元。此外,在分散自建情況下,到戶補助標準為每平方米不得少於800元。
對於具體的補助金額和房屋建設面積,可能會因地區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建議諮詢當地相關部門或專業人士以獲取準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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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易地扶貧搬遷能補助多少錢?能建多大的房子[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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