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趣聞問答
- 答案列表
企業寧靜日是誰提出來的[朗讀]
企業寧靜日最初是由日本企業家松下幸之助先生於1978年提出的。他認為,企業應該不僅關注經濟效益,還應該關注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社會責任,因此他提議將每年的7月1日定為企業寧靜日,以鼓勵企業關注員工的健康和幸福感。這個想法得到了廣泛的支持,現在已經成為了全球範圍內的一個重要節日。
江西省
2022年7月25日,江西省牽頭組織全省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實施「企業安靜日」制度,著力規範監管行為、提升監管效能、減輕企業負擔。11個設區市先後出台文件,將每月1日至20日或25日設為「企業安靜日」
陝西省
2023年4月10日,西咸新區秦漢新城管理委員會4月10日印發《秦漢新城「企業寧靜日」制度(試行)》,將每月第三周的5天工作日設為「企業服務日」,其他時間為「企業寧靜日」
河北省
2023年4月26日,河北省張家口市每個周一和周五及法定節假日為張家口市「企業寧靜日」。「企業寧靜日」期間,行政執法機關原則上不得進入企業實施各類行政執法。
山東省
2023年2月15日,山東省菏澤市巨野縣委縣政府在巨野縣人民廣場隆重集會,舉辦全縣實施「企業寧靜日」制度暨涉企行政執法監督平台啟動儀式。規定每月1號-20號期間為「企業寧靜日「,除特殊情況外,執法部門不得入企開展執法檢查。6推出了「麟智法」app,各部門要於當月15-17號將本月執法檢查計劃由法制科審核後,通過「麟智法」app上傳備案。
2023年7月7日上午,山東省臨沂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規定每月1日至20日期間為」企業寧靜日「,除安全生產、生態環境、食品藥品等重點領域以及上級部署、投訴舉報、媒體曝光等需要即時檢查的特殊情形外,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原則上不對企業開展行政執法檢查。同時,打造涉企聯合檢查平台,所有入企執法檢查,均通過平台備案,實行「掃碼入企」全過程監督。
河南省
2023年7月,河南商丘將每月1日—20日確立為「企業寧靜日」,行政執法機關非因特殊緊急事項,不得進入企業實施各類行政執法活動。
2022年7月25日,江西省牽頭組織全省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實施「企業安靜日」制度,著力規範監管行為、提升監管效能、減輕企業負擔。11個設區市先後出台文件,將每月1日至20日或25日設為「企業安靜日」
陝西省
2023年4月10日,西咸新區秦漢新城管理委員會4月10日印發《秦漢新城「企業寧靜日」制度(試行)》,將每月第三周的5天工作日設為「企業服務日」,其他時間為「企業寧靜日」
河北省
2023年4月26日,河北省張家口市每個周一和周五及法定節假日為張家口市「企業寧靜日」。「企業寧靜日」期間,行政執法機關原則上不得進入企業實施各類行政執法。
山東省
2023年2月15日,山東省菏澤市巨野縣委縣政府在巨野縣人民廣場隆重集會,舉辦全縣實施「企業寧靜日」制度暨涉企行政執法監督平台啟動儀式。規定每月1號-20號期間為「企業寧靜日「,除特殊情況外,執法部門不得入企開展執法檢查。6推出了「麟智法」app,各部門要於當月15-17號將本月執法檢查計劃由法制科審核後,通過「麟智法」app上傳備案。
2023年7月7日上午,山東省臨沂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規定每月1日至20日期間為」企業寧靜日「,除安全生產、生態環境、食品藥品等重點領域以及上級部署、投訴舉報、媒體曝光等需要即時檢查的特殊情形外,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原則上不對企業開展行政執法檢查。同時,打造涉企聯合檢查平台,所有入企執法檢查,均通過平台備案,實行「掃碼入企」全過程監督。
河南省
2023年7月,河南商丘將每月1日—20日確立為「企業寧靜日」,行政執法機關非因特殊緊急事項,不得進入企業實施各類行政執法活動。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