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是道家學派的。道法自然是出自《道德經》的哲學思想,意思是「道」就是「自然而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頂針的文法,將天、地、人乃至整個宇宙的深層規律精闢涵括、闡述出來。「道法自然」揭示了整個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間所有事物的根本屬性,宇宙天地間萬事萬物均效法或遵循「自然而然」的規律。
「道法自然」語出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大意是,有一種物體混混沌沌、無邊無際、無象無音、渾然一體,早在開天闢地之前它就已經存在。它獨一無二,無雙無對,永遠不會改變,卻又周流於萬物永遠不會停止,它可以作為世間天地萬物乃至宇宙的根本。我不知它究竟何名,於是用「道」來作它的名,勉強的稱其為「大」。這個「大」,不停地運化,也就是說它無處不在、無遠不至,穿行於古往今來、八荒六合,到達極遠處(指萬物生成之後)又自然返回於原初。正因為道是如此無窮無盡,既生成宇宙萬物,又使萬物回歸道,所以說道很大,而順從於道的天、地、人也都很大。宇宙有四「大」,人也是其中之一。人遵循地的規律特性,地效法於天,天以道作為運行的依據,而道自然而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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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是哪個學派[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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