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辭,我想求罵也想求救。
我出生在農村,是家裡的大姐大,下面還有兩個弟弟,跟大多數的農村家庭一樣,父母重男輕女,我從小在家只有幹活的份,而且總是被要求把好吃好喝的讓給弟弟,特別是媽媽,明明可以平均分配的食物,她總是會給我一小份,給兩個弟弟一大份,不讓就是我不懂事。
可能是長期遭到不公平的對待,從小學六年級開始,我嚴重叛逆,跟父母關係也越發糟糕,一心想要逃離他們的掌控。
幸好,也該上初中了,我樂呵呵的去辦了住校。
初一初二我像脫韁的野馬一樣,徹底放飛,離開父母管束的感覺太好了,玩了兩年一晃就到了初三,我的成績剛剛夠得著高中錄取線,父母本來不打算在我的學業上再做「投資」,倒不是他們沒經濟條件供我讀書,是因為在他們的觀念中,女孩不值得培養,即使以後能成才,那也是給夫家臉上貼金。
所以初三畢業那個暑假,我就跟著同村的姐姐去大城市打工了,那年我剛剛滿15歲。
找工作特別難,沒有哪個正規企業會願意使用童工,所以我就只能打一些散工,賺很少很少的錢,後來掙不到了,錢沒了,我只好回了村。
父母這才著手準備我上高中的事情,為的是混個年齡和高中畢業證,後面好繼續打工,他們還想在我出嫁之前在我身上撈一筆呢?
走進高中校園,我第一次有了想要靠自己的努力改變命運的想法。
的確,是去大城市找工作讓我增長了見識。
那段時間,我住在同村姐姐的出租房,她帶我去她們公司的食堂吃過飯。
站在人群中,你能一眼區別出在寫字樓工作的人和底層打工者的不一樣,那種洋溢在臉上的自信,讓我特別羨慕,我渴望成為那樣的人。
所以高一開學,我開始埋頭苦讀了。
只是我能力有限,特別是數學、物理和英語,這三門的成績很不理想。高考時,我剛過二本線四五分的樣子。
考了個尷尬的分數,二本上不了,三本太貴,大專在父母那裡是認為浪費時間的,沒辦法,他們不讓我讀書了。我也試圖說服父母,讓我讀個三本,我以後工作了,把錢還給他們,可他們死活不同意,最後我只能背起行囊,第二次外出打工。因為如果我不這樣做,他們就要給我物色結婚對象收彩禮了。
高中畢業的幾年時間裡,我換了七八份工作,賣過手機、衣服、化妝品、保險、還去做了一段時間的酒店訂餐,基本上都是做銷售,賺的也是辛苦錢。
因為沒有大學文憑,一直是我心裡的痛點。
所以,工作幾年後,我報了個成人夜大,好歹拿了個大學學歷證書。對外,我從不說我是夜大文憑,所以很多人都以為我是本科學歷,也正是這樣,我找到了一本畢業的男朋友,後成為我老公。
前幾年,我去了月子會所做銷售顧問,直到現在,還在月子會所做店長,平時每月能拿到1萬5左右,旺季能拿到2萬。
很多人覺得我現在的生活很不錯了,三個孩子又可愛又聰明,還有公婆幫忙,生活肯定很幸福。
對,忘了說,我還是三個孩子的媽媽,也不知道哪來的勇氣,一路生。
但其實我的婚姻早已成為一潭死水,沒有半點溫暖和愛。
老公和婆婆把我當成家裡的免費保姆,我想離婚,可是三寶才1歲,全部帶走,我的能力達不到,留下孩子,我又捨不得,三個孩子都是我的心頭肉,留下誰,我心裡都不會好受。
這些痛苦我不知道給誰說,因為只要一說,別人就會問我,既然早都沒有感情了,為什麼還會一胎又一胎的生。
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我身邊很多女人都說對丈夫已經沒有愛了,但她們也生了二胎,好像我的經歷,還很普遍。
現在想想,大概是我們都沒有多少原則,怨恨男人,但自己也做不到保護自己吧。
結婚之前,我沒有談過戀愛,只有一個暗戀對象。因為原生家庭的影響,我一直比較自卑,不善於表達自我,所以暗戀也就局限於暗戀。
另外我的外在條件也不好,我只有152的個子,單眼皮,塌鼻子,厚嘴唇,圓滾滾的身材。從小到大,我從來沒有被男生主動追求過。我老公是曾經一起上班的同事介紹的,他也來自農村,個子也不高,不到170,我們倆在北方,那都屬於超級矮小的個頭。
我老公長得不醜,五官還是端正的,比我大2歲,重本畢業。
我們認識時他收入就還可以,能賺一兩萬一個月。婚後做半導體銷售,慢慢做到了60萬+,現在已經高峰期達到200萬,不過不太穩定,平均過90-100萬是可以的。
他算是我能接觸到的圈層中,經濟條件最好的了,周圍的朋友和家人都認為我很幸運,讓我好好把握這個機會。
所以交往半年之後,我們就同居了。
他在城裡有套全款大房子,正好可以省下我的房租,第一胎也是在婚前有的。
懷孕之後了,當時還是男朋友的老公異常開心,他打電話給他媽媽,他媽媽也特別開心,三天兩頭打電話囑咐他讓我多吃點,千萬別虧待了自己的孫子。
當時感覺還挺開心的,但是很快發生了一件啪啪打臉的事情。
星期天我在家裡做整理,順手翻開一本在書架上擱置了很久的書,一張不孕不育的檢查報告單從書中滑落。
在我的逼問之下,他才承認有過一次短婚,離婚的原因就是前妻不能生孩子。我也沒多想,因為我懷孕了嘛,就覺得他只要以後不騙我,他有過一次短婚史,也沒什麼。
但是現在年紀大了,經歷多了,也看透了他們一家,才知道這男人有多冷漠。前妻被查出不孕不育,還不到三個月他們就離了,這說明前妻根本都沒來得及治療,就被這男人棄若敝履。
說回我們,我生一胎時,公婆提前就來照顧我了。
按理說,我們都是從農村出來的,生活上應該不會有多大差別,可是年輕人的思想和老年人的想法差距還是挺大的。
那時我還沒到月子會所上班,但年輕人總歸會學一些更科學的育兒理念,我的情商不高,很直率。從孩子生下來,我就明確表示過,育兒方面的事情,我希望家裡人能夠按我說的做去配合我,我更相信科學育兒。
然而,婆婆總是拿她有帶孩子經驗的藉口來跟我對著干,我不讓做的事情她偏偏要做。
每次我們吵架,婆婆都拿她兒子賺錢很多,我高攀了他家說事,而我老公像個局外人,只是勸我別鬧,別和老年人計較,把他發過要加倍對我好的誓言,忘的一乾二淨。下班回家就當個甩手掌柜,貌似孩子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有一次,孩子哭得不停,怎麼哄都哄不好,他從房間裡出來,一把奪過孩子,重重打孩子屁股,我見狀去護,他還一把推我在地,說就是我慣的,不能碰,讓孩子哭,哭累了自然就不哭了……。
這樣的家庭氛圍,我徹底斷了生二胎的慾望。
但是我架不住老公的專制和霸道,他說自己是家裡的獨子,生不齣兒子會被村裡人笑話。我真的沒想到一個收入還不錯的男人,居然有如此封建的思想。
所以為了生兒子,他在我上了12個小時班,回家照看4個小時的孩子,累的連喘氣都感覺是奢侈的情況下,還強迫我過夫妻生活,每天如此。
要說他那方面強也就罷了,但他人菜癮大,我不僅感受不到半點性趣,還要被當做洩慾工具一樣,任他折騰。等折騰累了,我才可以休息。
現在才知道我這屬於被婚內強姦,可當年我什麼都不懂,只知道我不願意,我只是被動和丈夫過性生活。我拒絕,我推開他,都沒用,他有時候會特別粗魯的壓在我身上,沒有任何前戲,就直接插入了,有時候還會咬我,咬得很痛。
我要他戴套,他有時候會戴,但有時候精蟲上腦就不管不顧了。為此我吃過好幾次事後避孕藥,搞得我經期還出現了紊亂。
然而,大寶一歲半大,我又懷孕了。
我說我要去打胎,丈夫就把這事告訴了公婆,還告訴了我爸媽,我媽打電話來連連數落,說我丈夫又不是養不起兩個小孩,一個孩子太孤單,既然有了,就生了吧。
我耳根子一軟,生了二胎,還是個女兒。
因為婆婆說她一個人忙不過來,又不同意我們請保姆來帶(很多理由),我老公還是老樣子,不願意和他媽有什麼爭執,所以我為此辭職了一年。
這一年我在家天天都過得很不開心,主要還是和丈夫、和公婆之間的矛盾,總是不時發生。
當然也不是全然沒有好一點的時候,但基本上好一天,壞三天的那種。
我以前的同事給我介紹了月子中心的銷售工作,二寶一歲多,我決意去上班。
可是我太不爭氣了,才做了兩年多,好不容易出了點成績,我又懷孕了。
5年時間,3個孩子。我內心是不願的,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不斷會被外界聲音干擾,從而違背自己心意,從而只能遵從他人。
這樣一來,我就陷入了一個惡性循環——妥協、抱怨、再妥協、再抱怨。
三寶終於是兒子了,我老公正好升職加薪,他的收入更高了。我以為他盼來了夢寐以求的兒子,事業上也有了新進展,一切都朝著更理想的方向前進,我們的日子就會越過越好。
事實證明,我又錯了。
因為工作壓力大,他脾氣越來越差,耐心也越來越差,他完全不能接受孩子們在家裡吵鬧得聲音大一點,他甚至因為招呼不聽孩子,而扇過女兒的耳光。我知道不該對他抱有任何幻想,可還是在我冷靜下來後,一次次和他溝通,希望他不要這樣發脾氣,好好陪伴孩子,重新建立親子關係。
這個時候,他也會反省自己,跟我道歉、跟孩子道歉,但脾氣一上來,還是老樣子。
我也搞不清楚,他根本就不愛孩子吧?為什麼還要不停的追生?就為了兒子?他也不怎麼回農村裡啊!
三寶出生這一年多時間,我一直在痛苦和是否離婚的矛盾中度過,內心極其壓抑,一面希望老公能改變,在看到他不改變時,一面又抱怨著,每多生一個小孩就多增加一份痛苦,因為工作很忙,又要兼顧小孩。
可是離開這裡,我又能去哪裡呢?我的收入不足以支撐這麼多孩子的吃穿用度、上學。
我把這些困惑跟父母也談過,他們認為跟誰過都一樣,就我矯情,還擔心我離婚後會拖累他們,已經跟我明確劃清界限,他們不會幫我帶孩子,更不會給我經濟上的支持。
還有離婚之後的財產的分割問題:這幾年我雖然沒有停止工作,工資跟老公比起來,差著一大截,平時我們都是各自保管自己的工資,他也給我錢,但必須是每個月等我的錢花完了,他才會給。所以我沒有什麼積蓄。
婆婆一直認為我是靠他兒子養活著,如果離婚,想要從他口袋分錢,簡直比虎口奪食還難。
大房子是婚前財產,婚後我老公全款買了一套同小區小戶型的,卻登記在他父母名下,我不知道我能不能爭取到這套房,估計也挺難的吧。
想了這麼多,我基本上絕望了,過不好,也離不掉。
我記得曾經有過女讀者也有類似的婚姻問題,儘管我們都知道婚內強姦的這個人是很可惡的,哪怕女主沒有去告他,也不代表他的所作所為合情合法。
但是我認為感到痛苦的那個人要搞清楚,高攀確實很有可能會吞針。
大部分人所謂的慕強,不就是為了占強者的便宜嗎?有的人很聰明,她能占到,強者也願意分享給她,有的人就只是被光環迷惑,最後成了強者壓榨的對象。
你不改變,你所處的世界就不會改變。因為他們早就把你是什麼人,你的性格弱點是什麼,怎麼才能把你「吃」得死死的,掌握得一清二楚。
今天的一切結果,看似是外界環境導致的,其實根源還是在自己那兒。
你說三個小孩了,舍下哪個都讓你難受,全部帶走,你也沒有這個能力,可是我想問你一個問題,在生三胎之前,你有數次可以離婚的機會,你都沒有離,那些時候,你不離的理由又是什麼呢?
不管是什麼,無非都是你不想離而已,說明這個男人並沒有你形容的那麼糟糕,他絕對有他的作用。
我們生活中遇到很多人抱怨良多,但仔細了解之下,就會發現這些人中的絕大部分都是習慣了扮演受害者的角色。
我說這些,完全沒有勸人離婚的意思,不過是作為一個旁觀者把我看到的,表述出來而已。
那為什麼人成年以後還會習慣性扮演受害者呢?
答案很殘忍
因為可以得到一些好處。或許是金錢和穩定,又或許是可以站在道德制高點去評訴自己有多可憐,別人對自己有多可惡。
當然,三個孩子的身心健康在這種家庭氛圍里不見得會成長得有多好,但人各有命,誰讓他們攤上了這麼一對父母呢。就如同你一樣,誰讓你攤上了一對重男輕女的父母呢?
思維方式,行為習慣,對人生的控制權,如果沒有掌握在自己手裡,就會一代又一代的延續。
能真正突破原生家庭桎梏的人,也是符合二八定律的。
如果你覺得你就是沒有辦法離婚,但又很痛苦,我出個損招,不如換個思路看問題:
以你男人目前的經濟條件,如果他願意大方點,外面絕對有比你漂亮比你年輕比你身材好的女人,願意和他過性生活,和他生孩子。但是他卻對你人菜癮大,還天天搞,說明你對他的性魅力還是挺大的,你也有你的好處,找點自信回來。
至於錢嘛,還是要多在外面學點要米技巧,哭窮啊……撒嬌啊……存小金庫啊……無所不用其極,都行。聰明一些,既然已經選擇高攀了,就先把針都吞一吞,但是吞得要有價值。
女主是做銷售的,不妨把你的丈夫不當丈夫,而是當個難纏的客戶,為了拿下這個客戶的訂單,把客戶變上帝又有什麼不可以的呢?
問題是女主你覺得最後你能拿下這個客戶嗎?這是一個靈魂拷問。
- 夫妻問答
- 答案列表
我被老公強姦了,怎麼辦[朗讀]
夫妻性事本被視為婚內義務,也常被當作情比金堅的一大標誌。可在幾年前廣東佛山的一起案例,夫妻間的性事,卻成為了起訴強姦的供詞。
李某(男)與張某(女)是一對合法夫妻,卻因家庭事務時常鬧離婚,在一次激烈的爭吵後,張某與李某開始分居(同房不同間)。抬頭不見低頭見的日子終不能維持長久的和平,幾個月後,夫妻倆再次發生爭吵。在翻天作地的爭執中,李某竟違背張某意願強行與其發生了性行為,後因動靜太大驚動鄰居,兩人被警方帶走。
張某向法院起訴自己的丈夫李某強姦,但法院的判決卻出乎意料:雙方為合法夫妻,性生活是夫妻共同生活的組成部分,因此李某的行為不應構成強姦。
這看似不合情理的判決,卻也不是無法理解的:自古以來妻子配合丈夫發生性關係似乎已成為了一種責任與義務,這種理念早在人們心中根深蒂固;再加上國內尚未對婚內強姦出台相關的法律條文,因此法院極有可能對婚內強姦作出「視其為合法」的判決。
也就是說,只要男女雙方還存在著婚姻關係(續存或離婚起訴間除外),男方就可以在任何情況下與女方發生性關係,不管女方親戚拜訪也好、心情不快也好,都必須配合他,因為這是「義務」,丈夫的強姦是「合法」的!(......)。
而故事的後續是,張某的離婚申請被駁回了(在起訴的同一天提出了申請,真是個法律意識強的好公民):因分居期間發生性行為,雙方感情尚未破裂。(???)。
莓辣為她感到悲哀的同時也為法院的判決感到無奈。
當然,也有過成功判決婚內強姦的例子,例如89年的河南信陽案、99年的上海青浦案、97年的遼寧義縣案等。但這些案例的勝訴都是建立在婚姻關係續存或是處於離婚起訴期間的基礎上的。
那麼問題來了——。
到底什麼才是婚內強姦呢?
婚內強姦,顧名思義,即是有婚姻關係的兩人中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與其性交的行為。我國現行法律的語境下,婚內強姦即夫妻關係續存期間(亦有特指在婚姻狀況處於非正常情況下,如分居[這個很重要]、提起離婚訴訟等期間),丈夫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違背妻子意願,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也就是說,只要婚姻中的女方沒有提起離婚訴訟,或與男方分居,即便女方恨透了男方的強迫性性行為,也將無能為力。
那麼在當前國內法律環境下,可視夫妻間的強迫性行為為婚內強姦的具體條件是什麼呢?
1、分居兩年
是的沒錯,需要長達兩年的分居時間,才能判定男方對女方實行婚內強姦。而且,在分居的兩年期間,男方與女方不得發生過哪怕一次性行為。劃重點:即便兩人分居了,只要在分居的兩年內,男方再一次將女方強行推倒,即算感情沒有破裂,男方也就不會被判為婚內強姦。
2、提起離婚訴訟。
這似乎聽起來要比長達兩年的分居來的安全而又快捷,但這種並非你情我願的強硬手段也不是沒有條件的。「雙方感情破裂,即可提起訴訟」,而感情破裂的前提則是「長達兩年的分居並且期間雙方沒有發生過性行為」。(what???這與第一種情況又有什麼區別???)。
正是這對婚內強姦近乎於默許的法律環境,導致了大多數案件的有罪判決舉步維艱。
而沉默的法律並不只是存在於國內,世界範圍內還有許多國家尚未將「婚內強姦」列入法律之中。
紅色地區為「婚內強姦」犯罪地區。
許多已開發國家的婚內強姦率都排名前列,然而一些發展中國家反而低得讓人難以置信。這並非是因為那些發展中國家的家庭不常發生婚內強姦,而是因為沉默的法律將太多案例劃在了「婚內強姦」之外。例如,土耳其在去年頒布了一項法律,大致內容為「假如男方娶了自己所強姦的女性,則可免罪」。這對強姦犯而言莫過於最大的包庇,同時也是對當地女性權利的踐踏。同為「強姦案低發國家」的還有我們的鄰居印度,但可笑的是,這極低的強姦率竟是靠當地政府鎮壓而來,為了營造出一種「國內環境良好」的假象,政府竟不惜鎮壓90%+的強姦案!!其對一般強姦案的態度都如此令人寒心,更不用說定義尚嫌模糊的婚內強姦了。
在國內現在的法律環境下,姑娘們該如何儘量減少自己所受的傷害和損失呢?
①表明態度,嚴辭拒絕
②若無果,報警
雖然婚內強姦難以受法律制裁,但暴力行為卻是可以判刑的。因此,女方可以以家庭暴力為由提起離婚訴訟。同時,女方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在此保護令實行後,哪怕施暴者的行為不足以受到法律的制裁,也有受到刑事處罰的可能。
最後的最後
婚內強姦在現今還是非常普遍的,特別是在封閉或戰亂的地區,而很多女性即便受到傷害,也認為自己不過是在履行婚內義務,尚沒有「生為人,再為女人」的獨立意識,這也更加造成了婚內強姦相關法律的完善舉步維艱。
但值得高興的是,強姦的定義範圍正在不斷被擴大,「婚內強姦」、「灰色強姦」也逐漸走進人們的視線並開始被重視。雖然法律暫時還沒有對婚內強姦作出有效處置,也還有無數的女性正飽受著侵犯與傷害,但近年來勝訴的案例越來越多,毫無疑問地顯示了司法系統的不斷完善,與女性自我意識的提高。
希望進入視野的婚內強姦越來越多
也希望婚內強姦能越來越少
李某(男)與張某(女)是一對合法夫妻,卻因家庭事務時常鬧離婚,在一次激烈的爭吵後,張某與李某開始分居(同房不同間)。抬頭不見低頭見的日子終不能維持長久的和平,幾個月後,夫妻倆再次發生爭吵。在翻天作地的爭執中,李某竟違背張某意願強行與其發生了性行為,後因動靜太大驚動鄰居,兩人被警方帶走。
張某向法院起訴自己的丈夫李某強姦,但法院的判決卻出乎意料:雙方為合法夫妻,性生活是夫妻共同生活的組成部分,因此李某的行為不應構成強姦。
這看似不合情理的判決,卻也不是無法理解的:自古以來妻子配合丈夫發生性關係似乎已成為了一種責任與義務,這種理念早在人們心中根深蒂固;再加上國內尚未對婚內強姦出台相關的法律條文,因此法院極有可能對婚內強姦作出「視其為合法」的判決。
也就是說,只要男女雙方還存在著婚姻關係(續存或離婚起訴間除外),男方就可以在任何情況下與女方發生性關係,不管女方親戚拜訪也好、心情不快也好,都必須配合他,因為這是「義務」,丈夫的強姦是「合法」的!(......)。
而故事的後續是,張某的離婚申請被駁回了(在起訴的同一天提出了申請,真是個法律意識強的好公民):因分居期間發生性行為,雙方感情尚未破裂。(???)。
莓辣為她感到悲哀的同時也為法院的判決感到無奈。
當然,也有過成功判決婚內強姦的例子,例如89年的河南信陽案、99年的上海青浦案、97年的遼寧義縣案等。但這些案例的勝訴都是建立在婚姻關係續存或是處於離婚起訴期間的基礎上的。
那麼問題來了——。
到底什麼才是婚內強姦呢?
婚內強姦,顧名思義,即是有婚姻關係的兩人中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與其性交的行為。我國現行法律的語境下,婚內強姦即夫妻關係續存期間(亦有特指在婚姻狀況處於非正常情況下,如分居[這個很重要]、提起離婚訴訟等期間),丈夫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違背妻子意願,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也就是說,只要婚姻中的女方沒有提起離婚訴訟,或與男方分居,即便女方恨透了男方的強迫性性行為,也將無能為力。
那麼在當前國內法律環境下,可視夫妻間的強迫性行為為婚內強姦的具體條件是什麼呢?
1、分居兩年
是的沒錯,需要長達兩年的分居時間,才能判定男方對女方實行婚內強姦。而且,在分居的兩年期間,男方與女方不得發生過哪怕一次性行為。劃重點:即便兩人分居了,只要在分居的兩年內,男方再一次將女方強行推倒,即算感情沒有破裂,男方也就不會被判為婚內強姦。
2、提起離婚訴訟。
這似乎聽起來要比長達兩年的分居來的安全而又快捷,但這種並非你情我願的強硬手段也不是沒有條件的。「雙方感情破裂,即可提起訴訟」,而感情破裂的前提則是「長達兩年的分居並且期間雙方沒有發生過性行為」。(what???這與第一種情況又有什麼區別???)。
正是這對婚內強姦近乎於默許的法律環境,導致了大多數案件的有罪判決舉步維艱。
而沉默的法律並不只是存在於國內,世界範圍內還有許多國家尚未將「婚內強姦」列入法律之中。
紅色地區為「婚內強姦」犯罪地區。
許多已開發國家的婚內強姦率都排名前列,然而一些發展中國家反而低得讓人難以置信。這並非是因為那些發展中國家的家庭不常發生婚內強姦,而是因為沉默的法律將太多案例劃在了「婚內強姦」之外。例如,土耳其在去年頒布了一項法律,大致內容為「假如男方娶了自己所強姦的女性,則可免罪」。這對強姦犯而言莫過於最大的包庇,同時也是對當地女性權利的踐踏。同為「強姦案低發國家」的還有我們的鄰居印度,但可笑的是,這極低的強姦率竟是靠當地政府鎮壓而來,為了營造出一種「國內環境良好」的假象,政府竟不惜鎮壓90%+的強姦案!!其對一般強姦案的態度都如此令人寒心,更不用說定義尚嫌模糊的婚內強姦了。
在國內現在的法律環境下,姑娘們該如何儘量減少自己所受的傷害和損失呢?
①表明態度,嚴辭拒絕
②若無果,報警
雖然婚內強姦難以受法律制裁,但暴力行為卻是可以判刑的。因此,女方可以以家庭暴力為由提起離婚訴訟。同時,女方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在此保護令實行後,哪怕施暴者的行為不足以受到法律的制裁,也有受到刑事處罰的可能。
最後的最後
婚內強姦在現今還是非常普遍的,特別是在封閉或戰亂的地區,而很多女性即便受到傷害,也認為自己不過是在履行婚內義務,尚沒有「生為人,再為女人」的獨立意識,這也更加造成了婚內強姦相關法律的完善舉步維艱。
但值得高興的是,強姦的定義範圍正在不斷被擴大,「婚內強姦」、「灰色強姦」也逐漸走進人們的視線並開始被重視。雖然法律暫時還沒有對婚內強姦作出有效處置,也還有無數的女性正飽受著侵犯與傷害,但近年來勝訴的案例越來越多,毫無疑問地顯示了司法系統的不斷完善,與女性自我意識的提高。
希望進入視野的婚內強姦越來越多
也希望婚內強姦能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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