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丈夫強姦了」
文/晏凌羊
01、我有個朋友(現在已經離婚),曾跟我講過這樣一個細節:離婚前一年,她和丈夫已經形同陌路。兩個人常年冷戰,誰也不搭理誰。但是,因為家庭經濟條件有限,且他們還想在老人、孩子面前扮演感情沒破裂,所以,兩個人還是住同一個房間、睡同一張床。
那段時間,她老公只要有生理需要,就會找她。她接受不了兩個人在這種狀態下發生關係,一開始也會反抗,但也擔心反抗聲音過大,會被睡在隔壁的老人孩子察覺,到後來,她乾脆逆來順受了。
除了她老公「有需要」,兩人在日常生活中幾乎「零肢體互動」。整個過程中,兩人沒有一句言語交流,她老公找套、戴套、強上、s完丟套、翻身睡去,一氣呵成。她覺得自己純粹淪為他的洩慾工具,每次跟老公發生完關係之後,都會對自己產生厭惡感。
我勸她離婚,可她猶豫了將近一年的時間,才鼓足勇氣跟老人、孩子攤牌。
這種情況,怎麼算呢?
如果男女雙方是夫妻或情侶關係,一方違背伴侶意願與之強行發生性關係,在法律上是很難被判定強姦的。
02、曾經,在我老家發生過這樣一起真實的案例:
一位女性結婚生子後,經常被丈夫強迫發生性關係。每次,她只要拒絕,就會被狠狠地毆打,打得遍地鱗傷,再無反抗力氣。
她的丈夫,則是在打完她以後,再強行同房。
這種情況,屬於典型的「婚內強姦」,可是,她丈夫竟覺得,自己又沒有出去強姦別人。
而在司法實踐中,想要認定「婚姻強姦」,是非常難的。
法律上有「婚內強姦」這個詞(我說的是詞,不是罪),也就是說:即便雙方是情侶或夫妻,男人如果違背女方的意願強行與其發生性行為,也構成「強姦」
但是,在實踐中,因為取證難等原因,一方違背配偶意願而強行發生性關係,即使情節嚴重,也不構成「強姦罪」
如果一方長期使用暴力強行與配偶發生性關係,造成配偶方身心受到重大傷害的,可以視具體情況,以「虐待罪」或「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但是,收集法庭認可的證據的過程,能累死你。
比較靠譜的、能讓自己擺脫這種傷害的方法,就是儘快結束那種關係。結束了夫妻或情侶關係之後,對方若是還用強,那麼,對方的行為被認定為「強姦」就不太難了。
03、老早以前,我在公眾號上寫過一個真實的案例:一個男的,結了一場婚,但直到離婚後,他依然是處男。他老婆就是想借用婚姻這個殼兒,合法地生下「與別人懷的孩子」,以讓自己少承受一些輿論壓力。
兩個人交往之初,他同情女方的遭遇,願意接受「喜當爹」的代價,很快就跟女方領了證。婚後,女方順利生下孩子。兩人在一起不到兩年,但直到最後離婚,女方都沒跟她同過房。
一個男讀者看了這個故事後說:「男人結婚後還是處男?其實他可以用強的。與伴侶發生性關係,是婚內義務。」
在這個案例中,女方的做法當然很過分,但是它只屬於被「道德譴責」的範疇。如若男方強行與之發生關係,女方又有證據證明男方是在強姦,那麼,男方很有可能要入刑的。
男女雙方發生性關係,任何時候都不能用強。戀愛關係、婚姻關係都不能成為強姦行為的保護傘。
只是,這種觀念,也是近幾年才流行起來的。
更在以前,人們普遍認為:配合丈夫過性生活,是妻子的義務。
法理學人士普遍認為:婚姻關係訂立之初,雙方就有一個概括性的承諾,即放棄了性的拒絕權,因此性行為應該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妻子的法定義務,不得拒絕履行。婦女一旦結婚,就是意味著她同意與丈夫性交,而這種同意不能被撤回。
慢慢的,隨著女性地位不斷提高,人們才開始接受這樣的觀念:人的情感是會發生變化的,締結婚姻「當時」許下的承諾,不能用來約束「不願意再發生性關係」的「後來」。女性的身體屬於自己,而不是屬於丈夫,因此,她有性拒絕權與性自主權。結婚證,不能使得強姦行為合法。
我國女權活動發展比較緩慢,很多人要接受這樣的觀念,需要很長的時間。
有一項1989年—1999年大規模進行的「性文明」調查表明:在夫妻性生活過程中,丈夫強迫妻子過性生活的占調查總數的2.8%,受害婦女絕對人數有幾百萬之多。
04、長期以來,我們這個社會流行著一句話:床頭打架床尾和。
也有很多男的認為自己若是跟女友、妻子吵架了,那就把她按住啪啪啪一頓就好了。
我想說的是,這是一個極其錯誤的觀念。
小問題、小矛盾、小爭吵之後,兩個人心裡都了已經有和好之意,但女方礙於情面不願先打破僵局,那麼,男方確實可以用這種方式去解決問題。
這中間,雙方都會經歷肢體上的試探,人家是否自願與你發生性關係,正常人是能感覺得出來的。
但是,除此種情形之外的「按住啪啪啪一頓」,都涉嫌強姦。
絕大多數女的,若是不再愛那個人了,或者有與他有關的事卡在心裡放不下去,是根本沒有心情與之做愛的,甚至會對他產生生理性厭惡。
這一點,還望周知。
05、我們這個社會的女性,長期以來都接受這樣一種教化:女性在性的方面是沒有主動權的,你必須是被動的一方。在性的方面主動的女性都很淫蕩,不知廉恥。
我們的文學作品裡,也在大肆描寫這類一提到性、接觸性,就表現得害羞無比、半推半就的女性。人們大肆謳歌這類霸氣的男性和愛情,以至於很多男人覺得一個女人面對性侵時說「不」,僅僅是因為她害羞。
「在性的方面矜持、害羞是女孩的特質」,男人們總會這樣想,他們以為女孩嘴上說的「不」,潛台詞都是:想要。
呵呵噠,這到底是一種怎樣的混蛋邏輯。
很多女人說「不」,就是「拒絕」的意思,不是「欲拒還迎」,不是「欲擒故縱」,不是「不好意思」
我們要鼓勵女性大聲地說出「不」,也要鼓勵她們大聲地說出「想要」,而不是讓「人家不要嘛」來代替「我想要」
女性有性慾,說出「我想和你做愛」,不該被斥責為淫娃蕩婦。
如果我們能自由地表達「我想要」,那麼,「我不要」的聲音才會更真實、更有力量、更受重視。
06、我們這社會對女性提出了諸多貞操要求,卻對男性疏於管教,這或許也是造成很多性侵者得不到處罰,而被性侵者不敢發聲的原因。
女人在性的方面犯點錯誤會被口誅筆伐,而男人在性的方面犯點錯誤甚至會被美化為「風流」
我們女的從小就被教導要保護好自己,可一個肉眼可見的現實是:我們已經很懂得保護自己了,是男性們需要約束自己的言行、豎立正確的性觀念。
不要再跟女性頻繁地強調「要懂得防範」,而是旗幟鮮明地、高頻度地、嚴肅認真地向男性們強調「不要做」
第一、不要不尊重女性。
第二、不要有「處女情結」,神聖化女人的第一次。
第三、不要將女性視為性資源,不要強占,也不要將女性的身體視為是自己的領地。
第四、不要暴露女性的性隱私,並將其作為懲罰女性的手段。
第五、不要認為性可以污染女性的身體和道德(這是潛意識裡覺得自己就是污染物嗎)。
第六、不要用自己占有的資源、權力,去要挾別人為你提供性服務。
第七、不要偷窺、不要性騷擾,不要猥褻、不要強姦,這是違法的。
以上,在婚姻也得遵守。
就醬
- 夫妻問答
- 答案列表
在婚內被老公性侵的全過程[朗讀]
文:曉曉 來源:范曉曉。
01
我叫丁玲,今年25歲。
我和劉濤的婚姻,從一開始就是個錯誤。
在我22歲生日宴會上,劉濤陪他一個朋友出現在我面前。我承認我是個顏控黨,他的出現讓其他男孩都黯然失色,劉濤對我這個女主角也特別關注。
短短兩個月,我倆就到了如漆似膠的地步。
可我的戀情受到我媽的強烈反對,我媽說劉濤除了一副好看的皮囊和甜言蜜語外,沒有一點能力,這樣的男人不能嫁。
我對我媽的話嗤之以鼻,在我3歲時,我爸媽就離婚了。我媽是個婚姻失敗者,沒資格給我傳授經驗。
我媽從離婚後一直單身到現在,只要她遇到不順心的事兒,就像唐僧念經一樣在我耳邊叨叨,說這一輩子都是為了我,才落得如此下場。
我要是敢反駁,用最惡毒的字眼兒攻擊我,說我和我那死鬼老爸一樣,都是來討債的。
我一直都想逃離那個家,劉濤就是上天派來解救我的。為了和我媽對抗,我索性搬到劉濤家裡去住。
女人遇到愛情智商基本為零,我徹底淪陷在劉濤的甜言蜜語中,等我後知後覺發現自己懷孕一個多月時,早已沒了選擇的餘地。
02
我媽得知後,狠狠扇了我幾耳光,罵我不自愛不自重,辛辛苦苦把我拉扯這麼大,我竟上杆子趕著給別人當媳婦。
我媽來鬧過幾次,但我鐵定了心和劉濤在一起。
眼看我肚子一天天大起來,她只得妥協和劉家人商量我們的婚事。
未婚先孕,還住在男方家裡不走。那時的我愛比天高,不懂得這些都成了劉濤輕視我的資本。
劉家人一口咬定,剛買了房沒錢辦婚禮,要不然等孩子出生以後,連同孩子的滿月宴一塊辦。
雖然我媽嘴上罵我,可她心疼我就這麼草草的嫁了,拿出自己多年的積蓄幫我置辦婚禮。
婚後我在家待產,劉濤說怕我無聊,特意在家陪我。說是陪我,可天天不是躺在沙發上玩手機,就是出去打麻將。
在我懷孕7個多月的時候,發現劉濤出軌了。我挺著大肚子偷偷跟蹤他,把他和一個女人堵在小賓館裡。
我打電話喊來雙方家長,雖然早有心理準備,但聽到他親口承認,我的心像是被針扎了一樣,痛得無法呼吸。
「我也是正常男人,你從知道懷孕開始,就不讓我碰你。說是新婚燕爾,這和讓我出家當和尚有啥區別?」劉濤沒有絲毫愧意,還滿腹委屈。
聽聽,我為了給他生孩子,不光要忍受孕吐身材變形,還要忌嘴做各種檢查,而他呢?凈想著褲襠里的那點事兒。
03
我當場提出離婚,可遭到全家人的一致反對。
婆婆當著我的面,把劉濤大罵一頓,說劉濤只是暫時糊塗犯了錯,讓我以後對劉濤多點關心,兩口子出現情況也不能怨一個人。
我媽氣得臉色鐵青,可也不支持我離婚。她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既然結婚成家,就不要輕易把離婚掛在嘴上。
一口氣堵在我胸口,我眼前一黑啥也不知道了。
在醫院我剖腹產生下女兒,望著那個小小的人兒我淚如雨下。
女兒是早產兒,生下來就被送進保溫箱裡待了一周。我心裡憋悶加上擔心女兒,孩子出生我沒有奶水。
每次讓劉濤買奶粉時,他都會抱怨,「我就納悶了,沒見過你這樣的會生不會養,當媽怎麼能沒有奶。」
整個月子期間,我的眼淚都沒停過,覺得活著太沒意思了,我真恨自己當初瞎了眼,竟然愛上這樣一個人渣。
我看著襁褓中的女兒,想想自己從小到大缺少父愛的童年,就不應該把她生出來跟著我受苦。
我抱著女兒站在窗前徘徊,多次有跳下去的衝動。
我的反常行為引起我媽的重視,帶我到醫院一檢查,產後抑鬱。
為了不再刺激我,劉濤那段時間收斂了很多,不忙的時候在家陪我和孩子。
家人勸我,為了孩子再給劉濤一次機會,我看著劉濤逗女兒的樣子,也勸慰自己為了不讓女兒重複我的童年,試著去接受劉濤。
04
表面上我們關係恢復了,可只要劉濤一碰我,我的腦海中就會出現他和那女人衣衫不整的樣子。胃裡一陣翻騰,忍不住想吐出。
我藉口孩子太小,拒絕和他同房。他知道我還在氣頭上,對於我的拒絕訕訕的轉過身去睡。
此後好幾次,我都找藉口拒絕劉濤。
剛開始他還忍著,後來罵罵咧咧說我性冷淡,有幾次還趁著孩子睡著的時候強要了我。
我反抗罵他是混蛋,他卻厚顏無恥地說:「娶老婆就是睡覺的,我睡你是合法的,難道你想要我去睡別人?」
我礙於孩子在睡覺,公婆在隔壁房間,我又沒他力氣大,只能咬著牙強忍著,每次房事對我來說都像上刑場,他卻說我欲迎還羞。
孩子學走路時,不小心摔倒骨折,我和他在醫院陪護。
那天晚上,病房裡只有我們一家三口。劉濤竟然提出那樣的要求,真是下半身動物,孩子打著石膏,他卻還有這心情。
我把他推出病房外,讓他有多遠滾多遠。
「行,丁玲,是你讓我滾的,你別後悔!」劉濤那天走了之後,真的沒再來過醫院。
我對這個男人徹底死心,褲襠里那點事兒,對他來說真的那麼重要嗎?
孩子出院後,我抱著孩子直接回了娘家,可面對家人追問我倆為啥鬧矛盾,我卻說不出口。
我媽說小兩口哪有不吵架的,不能讓我像她當初那樣,沒經營好自己的婚姻,讓我從小缺少父愛。
劉濤上門接我時說,這段時間學著跑網約車,孩子住院需要錢,想著多賺點錢,才沒顧上去看我和孩子。
他知道自己混蛋,但以後會改過自新,努力賺錢養家,擔當起一個男人的責任。
因為對婚姻還抱有希望,我又一次相信了他。不過自從他開始跑網約車後,可能是太累了,對這方面也不再強求我。
05
劉濤每天早出晚歸,可每天拿回家的錢卻少之又少,連我買包衛生巾都要選個最便宜的。
他對此的解釋是,車子總是壞,賺的錢都拿去修車了。因為當初買的是二手車,我對此並沒有懷疑,默默包攬所有的家務,讓他回家輕鬆點。
他說開車時不能接電話,讓我不要沒事不要聯繫他,我照做了。他說因為要出車跑長途晚上回不來,我理解。
可劉濤忘了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只要是做過的事,哪怕是偽裝得再好,都會留下痕跡。
那天他收車的早了一點,進門就去洗澡,手機忘在桌子上。一直閃爍的手機,加上他這段時間的反常,讓我心裡起了疑。
我試著用他的生日解密碼,竟然打開了,各種交友軟體快霸屏了。
我還沒來得及細看,一條信息蹦了出來,「親愛的,你好厲害啊,我現在腰還是酸的。」
我越往上翻,就越渾身冰涼,各種調情露骨的話,讓人噁心。這臭男人還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在家裡老實了,卻在外面處處留情。
他天天出車沒賺到錢,原來賺的不是車費是肉償。他從來都沒有洗心革面,只不過把從明面上轉移到地下。
上次我提離婚,劉濤以我沒有經濟收入和我爭女兒的撫養權,而這次我絕對不能打草驚蛇。
我把嘴唇都咬破了,才算把這口氣應硬生生地憋回去。
06
我告訴劉濤我想加盟一家奶茶店,因為資金不夠,讓他幫我想辦法。
剛開始劉濤說自己沒錢,我說雖然是用我媽名字註冊的,可我媽就我一個女兒,她的以後就是我的,不用她的名字開店,她不捨得把棺材本拿出來。
「我這段時間帶著孩子遛彎時,走訪了十幾家奶茶店。雖然談不上一本萬利,但目前確是市場上小本生意中最火爆的。」
最終劉濤被我的話說動了,由他出面向幾個大姑姐借了十萬,加上我媽的一點積蓄,小店總算開起來了。
小店附近有兩所高校,我每杯奶茶的定價又比市場上低一塊,所以生意還不錯。
我不再把關注點放在劉濤身上患得患失,每天最開心的事兒,就是聽到錢到賬的嘩嘩聲,一段時間下來,不僅收回投資還小賺一把。
還沒等到我去找劉濤算賬,他自己倒先出事兒了。
他去約炮的時候,被人家老公發現,暴打一頓不說,還把他的車給砸了。這事一曝光,因為影響不好,他被平台除名了。
劉濤故伎重演,先是跪地認錯,見我不為所動後,又去請雙方親戚朋友做說客,如同落水狗一樣祈求我不要離開他。
「你省省吧!這才多久,你就原形畢露。這種事你不要臉我還要臉呢!我可不想女兒上幼兒園,被人指指點點。」
劉濤最後同意離婚,但是他要求我還了10萬塊錢,並分割奶茶店股權的50%。
我同意給他5萬,那10萬塊錢是我們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借的,屬於是共同債務。
這奶茶店的營業執照上,可是寫著我媽的大名,我只是打工的。
「丁玲,沒想到你是這麼有心機的女人,你坑我。」劉濤氣得臉都綠了。
「切,論心機,我和你差遠了!我給我媽打工那可是簽的用工合同,合同上明明白白寫著,我還有工資。
而你呢,跑網約車這麼久了,賺的錢還不夠加油費。別人跑車是賺錢養家餬口,而你跑車是睡別人老婆。」既然撕破臉皮,我也毫不退讓。
劉濤揚起巴掌作勢要打我,「劉濤,你今天要是敢動我一指頭,那5萬塊錢就是醫藥費。你作為過錯方,本來在夫妻財產分割方面就沒有優勢,再加上家暴這一條,你等著吧!」
劉濤的手停在半空中許久,最後還是縮了回去。
07離婚大戰整整持續了三個月,我看著剛到手的離婚證書,鼻子一酸,眼淚差點掉下來。
從結婚到離婚僅僅三年,對我來說確是像半個世紀,如今終於解脫了。
雖然我在婚姻中,跌跌撞撞走了很多彎路,遭受了很多挫折,但也讓我從叛逆的女孩變成一個堅強的母親,懂得了我媽當年的艱辛,讓我學會了擔當和責任。
唯有經歷才能成長,這也許就是生活的真諦吧。
01
我叫丁玲,今年25歲。
我和劉濤的婚姻,從一開始就是個錯誤。
在我22歲生日宴會上,劉濤陪他一個朋友出現在我面前。我承認我是個顏控黨,他的出現讓其他男孩都黯然失色,劉濤對我這個女主角也特別關注。
短短兩個月,我倆就到了如漆似膠的地步。
可我的戀情受到我媽的強烈反對,我媽說劉濤除了一副好看的皮囊和甜言蜜語外,沒有一點能力,這樣的男人不能嫁。
我對我媽的話嗤之以鼻,在我3歲時,我爸媽就離婚了。我媽是個婚姻失敗者,沒資格給我傳授經驗。
我媽從離婚後一直單身到現在,只要她遇到不順心的事兒,就像唐僧念經一樣在我耳邊叨叨,說這一輩子都是為了我,才落得如此下場。
我要是敢反駁,用最惡毒的字眼兒攻擊我,說我和我那死鬼老爸一樣,都是來討債的。
我一直都想逃離那個家,劉濤就是上天派來解救我的。為了和我媽對抗,我索性搬到劉濤家裡去住。
女人遇到愛情智商基本為零,我徹底淪陷在劉濤的甜言蜜語中,等我後知後覺發現自己懷孕一個多月時,早已沒了選擇的餘地。
02
我媽得知後,狠狠扇了我幾耳光,罵我不自愛不自重,辛辛苦苦把我拉扯這麼大,我竟上杆子趕著給別人當媳婦。
我媽來鬧過幾次,但我鐵定了心和劉濤在一起。
眼看我肚子一天天大起來,她只得妥協和劉家人商量我們的婚事。
未婚先孕,還住在男方家裡不走。那時的我愛比天高,不懂得這些都成了劉濤輕視我的資本。
劉家人一口咬定,剛買了房沒錢辦婚禮,要不然等孩子出生以後,連同孩子的滿月宴一塊辦。
雖然我媽嘴上罵我,可她心疼我就這麼草草的嫁了,拿出自己多年的積蓄幫我置辦婚禮。
婚後我在家待產,劉濤說怕我無聊,特意在家陪我。說是陪我,可天天不是躺在沙發上玩手機,就是出去打麻將。
在我懷孕7個多月的時候,發現劉濤出軌了。我挺著大肚子偷偷跟蹤他,把他和一個女人堵在小賓館裡。
我打電話喊來雙方家長,雖然早有心理準備,但聽到他親口承認,我的心像是被針扎了一樣,痛得無法呼吸。
「我也是正常男人,你從知道懷孕開始,就不讓我碰你。說是新婚燕爾,這和讓我出家當和尚有啥區別?」劉濤沒有絲毫愧意,還滿腹委屈。
聽聽,我為了給他生孩子,不光要忍受孕吐身材變形,還要忌嘴做各種檢查,而他呢?凈想著褲襠里的那點事兒。
03
我當場提出離婚,可遭到全家人的一致反對。
婆婆當著我的面,把劉濤大罵一頓,說劉濤只是暫時糊塗犯了錯,讓我以後對劉濤多點關心,兩口子出現情況也不能怨一個人。
我媽氣得臉色鐵青,可也不支持我離婚。她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既然結婚成家,就不要輕易把離婚掛在嘴上。
一口氣堵在我胸口,我眼前一黑啥也不知道了。
在醫院我剖腹產生下女兒,望著那個小小的人兒我淚如雨下。
女兒是早產兒,生下來就被送進保溫箱裡待了一周。我心裡憋悶加上擔心女兒,孩子出生我沒有奶水。
每次讓劉濤買奶粉時,他都會抱怨,「我就納悶了,沒見過你這樣的會生不會養,當媽怎麼能沒有奶。」
整個月子期間,我的眼淚都沒停過,覺得活著太沒意思了,我真恨自己當初瞎了眼,竟然愛上這樣一個人渣。
我看著襁褓中的女兒,想想自己從小到大缺少父愛的童年,就不應該把她生出來跟著我受苦。
我抱著女兒站在窗前徘徊,多次有跳下去的衝動。
我的反常行為引起我媽的重視,帶我到醫院一檢查,產後抑鬱。
為了不再刺激我,劉濤那段時間收斂了很多,不忙的時候在家陪我和孩子。
家人勸我,為了孩子再給劉濤一次機會,我看著劉濤逗女兒的樣子,也勸慰自己為了不讓女兒重複我的童年,試著去接受劉濤。
04
表面上我們關係恢復了,可只要劉濤一碰我,我的腦海中就會出現他和那女人衣衫不整的樣子。胃裡一陣翻騰,忍不住想吐出。
我藉口孩子太小,拒絕和他同房。他知道我還在氣頭上,對於我的拒絕訕訕的轉過身去睡。
此後好幾次,我都找藉口拒絕劉濤。
剛開始他還忍著,後來罵罵咧咧說我性冷淡,有幾次還趁著孩子睡著的時候強要了我。
我反抗罵他是混蛋,他卻厚顏無恥地說:「娶老婆就是睡覺的,我睡你是合法的,難道你想要我去睡別人?」
我礙於孩子在睡覺,公婆在隔壁房間,我又沒他力氣大,只能咬著牙強忍著,每次房事對我來說都像上刑場,他卻說我欲迎還羞。
孩子學走路時,不小心摔倒骨折,我和他在醫院陪護。
那天晚上,病房裡只有我們一家三口。劉濤竟然提出那樣的要求,真是下半身動物,孩子打著石膏,他卻還有這心情。
我把他推出病房外,讓他有多遠滾多遠。
「行,丁玲,是你讓我滾的,你別後悔!」劉濤那天走了之後,真的沒再來過醫院。
我對這個男人徹底死心,褲襠里那點事兒,對他來說真的那麼重要嗎?
孩子出院後,我抱著孩子直接回了娘家,可面對家人追問我倆為啥鬧矛盾,我卻說不出口。
我媽說小兩口哪有不吵架的,不能讓我像她當初那樣,沒經營好自己的婚姻,讓我從小缺少父愛。
劉濤上門接我時說,這段時間學著跑網約車,孩子住院需要錢,想著多賺點錢,才沒顧上去看我和孩子。
他知道自己混蛋,但以後會改過自新,努力賺錢養家,擔當起一個男人的責任。
因為對婚姻還抱有希望,我又一次相信了他。不過自從他開始跑網約車後,可能是太累了,對這方面也不再強求我。
05
劉濤每天早出晚歸,可每天拿回家的錢卻少之又少,連我買包衛生巾都要選個最便宜的。
他對此的解釋是,車子總是壞,賺的錢都拿去修車了。因為當初買的是二手車,我對此並沒有懷疑,默默包攬所有的家務,讓他回家輕鬆點。
他說開車時不能接電話,讓我不要沒事不要聯繫他,我照做了。他說因為要出車跑長途晚上回不來,我理解。
可劉濤忘了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只要是做過的事,哪怕是偽裝得再好,都會留下痕跡。
那天他收車的早了一點,進門就去洗澡,手機忘在桌子上。一直閃爍的手機,加上他這段時間的反常,讓我心裡起了疑。
我試著用他的生日解密碼,竟然打開了,各種交友軟體快霸屏了。
我還沒來得及細看,一條信息蹦了出來,「親愛的,你好厲害啊,我現在腰還是酸的。」
我越往上翻,就越渾身冰涼,各種調情露骨的話,讓人噁心。這臭男人還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在家裡老實了,卻在外面處處留情。
他天天出車沒賺到錢,原來賺的不是車費是肉償。他從來都沒有洗心革面,只不過把從明面上轉移到地下。
上次我提離婚,劉濤以我沒有經濟收入和我爭女兒的撫養權,而這次我絕對不能打草驚蛇。
我把嘴唇都咬破了,才算把這口氣應硬生生地憋回去。
06
我告訴劉濤我想加盟一家奶茶店,因為資金不夠,讓他幫我想辦法。
剛開始劉濤說自己沒錢,我說雖然是用我媽名字註冊的,可我媽就我一個女兒,她的以後就是我的,不用她的名字開店,她不捨得把棺材本拿出來。
「我這段時間帶著孩子遛彎時,走訪了十幾家奶茶店。雖然談不上一本萬利,但目前確是市場上小本生意中最火爆的。」
最終劉濤被我的話說動了,由他出面向幾個大姑姐借了十萬,加上我媽的一點積蓄,小店總算開起來了。
小店附近有兩所高校,我每杯奶茶的定價又比市場上低一塊,所以生意還不錯。
我不再把關注點放在劉濤身上患得患失,每天最開心的事兒,就是聽到錢到賬的嘩嘩聲,一段時間下來,不僅收回投資還小賺一把。
還沒等到我去找劉濤算賬,他自己倒先出事兒了。
他去約炮的時候,被人家老公發現,暴打一頓不說,還把他的車給砸了。這事一曝光,因為影響不好,他被平台除名了。
劉濤故伎重演,先是跪地認錯,見我不為所動後,又去請雙方親戚朋友做說客,如同落水狗一樣祈求我不要離開他。
「你省省吧!這才多久,你就原形畢露。這種事你不要臉我還要臉呢!我可不想女兒上幼兒園,被人指指點點。」
劉濤最後同意離婚,但是他要求我還了10萬塊錢,並分割奶茶店股權的50%。
我同意給他5萬,那10萬塊錢是我們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借的,屬於是共同債務。
這奶茶店的營業執照上,可是寫著我媽的大名,我只是打工的。
「丁玲,沒想到你是這麼有心機的女人,你坑我。」劉濤氣得臉都綠了。
「切,論心機,我和你差遠了!我給我媽打工那可是簽的用工合同,合同上明明白白寫著,我還有工資。
而你呢,跑網約車這麼久了,賺的錢還不夠加油費。別人跑車是賺錢養家餬口,而你跑車是睡別人老婆。」既然撕破臉皮,我也毫不退讓。
劉濤揚起巴掌作勢要打我,「劉濤,你今天要是敢動我一指頭,那5萬塊錢就是醫藥費。你作為過錯方,本來在夫妻財產分割方面就沒有優勢,再加上家暴這一條,你等著吧!」
劉濤的手停在半空中許久,最後還是縮了回去。
07離婚大戰整整持續了三個月,我看著剛到手的離婚證書,鼻子一酸,眼淚差點掉下來。
從結婚到離婚僅僅三年,對我來說確是像半個世紀,如今終於解脫了。
雖然我在婚姻中,跌跌撞撞走了很多彎路,遭受了很多挫折,但也讓我從叛逆的女孩變成一個堅強的母親,懂得了我媽當年的艱辛,讓我學會了擔當和責任。
唯有經歷才能成長,這也許就是生活的真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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