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腿骨折後,普通要求 3 個月左右才幹行走,但詳細時期還要求依據骨折的嚴重水平、治療方式、恢復狀況等要素而定。
大腿骨折普通要求手術切開復位,經常使用鋼板、螺釘等啟動內固定。手術後,要求經常使用石膏或支具啟動外固定,並將患肢抬高,以促進血液循環,減輕腫脹。
在骨折後的 4~6 周,可以將外固定撤除,並在醫生的指點下啟動康復鍛鍊,如關節活動度訓練、肌肉力氣訓練等。普通狀況下,在術後 3 個月左右,可以逐漸恢復正常行走。
但是,假設骨折比擬嚴重,或許患者年齡較大、患有骨質疏鬆等疾病,恢復時期或許會相對較長。另外,假設術後康復不及時、不正確,也或許會影響骨折的恢復,延伸下地行走的時期。
因此,建議患者在骨折後,要活期複查,並在醫生的指點下啟動康復鍛鍊,以確保骨折順利恢復,並儘快恢復正常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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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腿骨折後何時可以行走[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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