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網信辦等部門將組織開展為期2個月的專項行動,聚焦未成年人使用頻率高的短視頻直播、社交、學習類app、網絡遊戲、電商、兒童智能設備等平台,集中解決涉未成年人問題亂象。
具體整改措施和方案
一是嚴格管控侵犯未成年人個人隱私問題,查處對未成年人人身攻擊、侮辱謾罵等網絡欺凌行為,清理對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導向的污言穢語等內容。
二是嚴肅查處利用「網紅兒童」牟利以及讓未成年人做出不雅姿勢、性暗示動作吸引流量問題,整治誘導未成年人做危險動作等行為。
三是督促網站平台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嚴厲查處誘導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的問題。
四是集中清理以未成年人為形象創作的色情小說、漫畫內容,查處引誘未成年人不良交友、煽動負面情緒等問題。
五是嚴厲查處利用社交軟體、群組、同城頻道等,對未成年人進行性引誘、教唆未成年人拍攝裸露視頻圖片、實施網絡猥褻等行為。
六是集中查處散布虛假信息、虛構離奇故事和低俗劇情進行炒作引流、惡意營銷等問題,進一步查處炫富拜金、奢靡享樂、扭曲審美等問題,防止對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響。
七是持續查處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賬號租售服務的信息,清理以問答等形式教授破解防沉迷系統的信息內容。
八是密切關注學習類app和版塊,集中清理色情低俗及其他導向不良內容。
九是深入排查電商平台商品信息,關注評論區、問答區等互動環節,嚴防展示涉未成年人低俗、血腥等內容。
十是強化對專門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手錶、智能音箱、平板電腦、早教故事機等智能設備信息內容管理,深入排查語音、視頻、文字、圖片、遊戲等場景,全面清理違法不良信息。
2020年以來,中央網信辦已連續2年組織開展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專項整治行動,針對網上涉未成年人重點環節、突出問題持續開展治理工作。
謠言和不實言論的危害
1.網絡謠言加劇社會恐慌。隨著信息技術的裂變式發展,中國網際網路的普及程度越來越高,根據最新數據顯示,我國網民數目前已過6億,且以每年近10%的速度在增長。這昭示在不久的將來,網絡將如廣播、電視一樣覆蓋到全國各個角落,「網民」這個概念將隨著全民上網而不復存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隨著移動信息技術的發展,中國手機網民規模也在迅猛增長,目前已有4.5億人使用手機網絡,其中手機綁定的微博用戶突破4億,微信用戶數突破3億,這意味著在中國,每3人就有1人通過手機使用微博,每4人就有1人使用微信。幾乎每個人都可以通過行動網路成為信息的接受者,同時也可以成為議題的設置者和發言者。龐大的網民、龐雜的聲音匯聚成一個錯綜複雜的輿論場。「人人都有麥克風、時時刻刻都發言」的自媒體、微信息時代已經到來。原有的網絡生態徹底打破:以往我們常用虛擬世界來區別網絡與現實的不同,而現在網絡與現實的界限變得模糊;以往我們用「網上冒煙網下燃」來說明一個網絡熱點話題會發酵成為社會熱點事件,而現在網絡引燃現實矛盾的燃點更低。網上一個不負責任的謠言,很容易成為引發社會恐慌的爆點。
在「7·23」甬溫特大鐵路事故發生後,「秦火火」在網上編造了中國政府花2億元天價賠償外籍旅客的謠言,僅兩小時就有上萬條微博轉載,挑動了民眾對政府的不滿情緒,使政府的善後處置陷入被動。2012年2月21日,名叫「米朵麻麻」的網友通過微博發布了「今天去打預防針,醫生說252醫院封了,出現了非典變異病毒,真是嚇人」的信息。該微博迅速在網絡上傳播,引起一些群眾恐慌。23日,252醫院院方和保定市衛生局闢謠稱,經調查,病人所患病為普通感冒,而非網絡炒成的非典病例。2011年3月,日本發生地震核泄漏事故後,網民 「漁翁」在qq群上發消息稱中國食鹽將受核污染,後經大量轉發擴散,中國部分地區開始瘋狂搶購食鹽,市場秩序一片混亂……。
這一系列網絡謠言,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可謂巨大,因網絡傳播速度快,加之造謠者往往「語不驚人死不休」,網絡謠言便會在很短時間裡傳遍千里,成為一個不穩定因素的節點,而這些節點串聯在一起,就會成為引發社會突發群體事件的導火索。一旦網絡謠言對社會造成了危害,要去破解它、彌補它,需要付出巨大的經濟和社會成本。因此,網絡謠言極容易蠱惑人心,加劇社會恐慌,對社會正常秩序造成難以癒合的破壞。
2.網絡謠言引發社會信任危機。當前,我國正處在經濟轉軌與社會轉型的特殊時期,也是社會矛盾的高發期。在這一特殊時期,網絡謠言很容易成為引發社會震盪、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因素。一些轉型期特有的社會矛盾,往往成為網絡議題設置的重點,譬如貧富分化、資源分配不平衡、腐敗問題等內容的點擊率很高。網絡造謠者迎合轉型期一些人內心的不安全感和不確定性,利用網民心理弱點,編造散布極具蠱惑性和危害性的謠言,引發社會危機。
浙江錢雲會案件中,有網絡謠言說「錢雲會是被謀殺的」;貴州甕安事件中,有網絡謠言說「三名嫌疑犯都是當地領導幹部的親戚」,「死者叔叔帶到警察局問話被打死」;湖北石首事件中,有網絡謠言稱「死者是在知曉當地公安局長、法院院長夫人同永隆大酒店老闆走私販賣毒品後被害的」……幾乎每一次社會不安現象的出現,都有謠言的伴隨和鼓動,網絡謠言撕裂社會信任,產生巨大的負能量。
謠言自古以來就是社會穩定的大敵,所謂「眾口鑠金,積毀銷骨」,「三人成虎」等等,都是用來形容謠言之「厲害」的。在諸多網絡謠言中,針對社會公眾人物、社會倫理道德和社會基本制度的謠言,危害是最為廣泛的。這類謠言從根本上破壞公眾對政府、社會和政治制度的信任,造成嚴重的思想混亂,影響群眾對社會經濟發展的信心。比如,有人曾在網絡上造謠,說北京市公交系統的一位全國勞動模範因貪污腐敗被抓。雖然相關部門及時澄清,消除了謠言,但這則謠言把「全國勞模」和「腐敗」相聯繫,客觀上影響了公眾對勞動模範這一崇高榮譽的信任。
網絡謠言總是偏好負面信息,試圖用「壞消息效應」不斷瓦解事情真相,不斷摧毀社會信任體系。它將社會的陰暗面不斷放大,將矛盾不斷激化,其傷害是巨大的,不僅嚴重威脅社會穩定,而且讓人們產生社會墮入黑暗的錯覺,勢必會對所處的社會失去信心,消耗推動社會前行的正能量。
3.網絡謠言損害國家形象。不管在哪個國家,網絡謠言都會造成惡劣影響,有時甚至會取人性命。2010年,年僅15歲的美國馬里蘭州少女菲比·普林斯因遭受網絡謠言中傷而自殺身亡。此前,普林斯的同學曾在臉譜等社交網站上散布大量謠言,並對她進行了長達數月的人身攻擊。事件發生後,散布謠言的學生受到處罰,臉譜也開始力推實名制以加強網絡管理,但普林斯已成為網絡暴力的犧牲品。
一起起網絡謠言的背後,有的是個人無意識之舉,但更多的是有組織有預謀而為之,網絡謠言背後隱匿的是不良信息產業化。「秦火火」和「立二拆四」兩人創立了北京爾瑪公司,他們通過在網絡策劃傳播熱點事件,夥同少數所謂的「意見領袖」,組織網絡「水軍」長期在網上興風作浪,通過惡意炒作、炮製謠言賺取眼球,謀取利益。據二人稱,網絡炒作必須要「忽悠」網民,使他們覺得自己是「社會不公」的審判者,只有反社會、反體制、反國家,才能宣洩對現實不滿情緒,並叫囂稱,「謠言並非止於智者,而是止於下一個謠言」
網上惡意傳播虛假信息已成為一個極為龐大的產業。利益的驅使,使得這個產業已滲透到網際網路的各個角落,並形成一批專門從事發帖的水軍。他們有組織地製造事端,混淆是非,引領網絡輿論,謠言惑眾,這些謠言既有對公民個體、社會組織的誹謗,也有針對公共事件的捏造,不僅侵害個體權益,污染網絡生態,更影響社會穩定,損害國家形象。
在西方敵對勢力插手或者指使下,一些別有用心者經常將網絡謠言的矛頭指向黨和政府,惡意捏造事實,產生巨大的眼球效應。2012年3月以來,一些不法分子在網際網路上無端編造、惡意傳播所謂「軍車進京、北京出事」等謠言,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事後,北京公安機關拘留了6名造謠者,電信管理部門也關閉了16家「造謠、傳謠,疏於管理」的網站。
網絡「水軍」,尤其是一些試圖在意識形態領域搞破壞,試圖通過散布謠言不斷攻擊我們黨和社會主義道路,抹黑我們黨和國家的歷史和領導人,對於這部分網絡水軍尤其是「水軍」首領,我們要旗幟鮮明地與之做鬥爭並進行嚴懲。
當前,我們正走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征程上,在這一重要的歷史時期,我們要不斷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奮鬥的思想基礎。網絡謠言作為意識形態領域的毒瘤,對其巨大危害必須給予清醒而充分的認識,並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將其徹底清除。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網絡不是世外桃源,不是法外之地,必須有道德和法治護航。近年來,國家逐漸強化網絡信息管理,一個重要指向就是打擊網絡謠言。比如,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增設「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要求網際網路註冊用戶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規定網站要對跟帖評論審核管理等等。
打擊網絡謠言,需要各個環節同向而行,發揮合力。對於網民來說,要增強識別網絡謠言的能力,多一些理性思考,少一些情緒發泄,多一些較真拷問,少一些盲目轉發;對於網絡平台來說,要強化社會責任和法律意識,加強網絡信息的審核管理;對於主流媒體來說,要強化闢謠力度,在阻遏謠言傳播的過程中發揮好「澄清謬誤、明辨是非」的作用,通過深入調查揭示事實真相。
從很大程度上說,網絡謠言是信息資源不對等、話語權嚴重失衡的產物。要打破這種局面,需要信息發布部門第一時間站出來回應網友關切。倘若權威發布跟不上,謠言勢必就會滿天飛。與此同時,不管是信息發布者還是政府管理部門,都要確保公布的信息是準確的、真實的、權威的,否則很可能自身成為「謠言」的源頭,而且也會貶損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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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查處散布虛假信息等問題 集中查處散布虛假信息等問題整改[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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