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用藥三天後仍存在咳嗽症狀能否要求繼續用藥取決於病情,如症狀減輕可以繼續用藥,如未見清楚改善或出現症狀減輕,需及時複診調整治療方案。
肺炎患者用藥三天後仍存在咳嗽症狀或許是正常現象,由於藥物起效要求一定的時期,普通抗生素治療要求 7~ 天甚至更長時期。假設咳嗽症狀較前減輕,無其他清楚不適,可以繼續用藥,並親密觀察病情變化。
假設肺炎患者用藥三天後,咳嗽症狀無清楚改善甚至減輕,或許出現發熱、咳痰帶血、呼吸困難等症狀,多提示病情減輕或治療效果不佳,要求及時複診,醫生會依據詳細狀況調整治療方案,如參與藥物劑量、改換藥物或採取其他措施。
肺炎患者用藥時期要求親密觀察病情變化,如有異常狀況應及時就診,以便取得最佳的治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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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用藥三天後仍存在咳嗽症狀是否需要繼續用藥[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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