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合法的房屋產權證件;(二)房屋為共有產權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賃的證明;(三)將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經營用房出租的,應提交規劃和房管部門同意的證明;(四)將房管部門直管公房內的場地出租的,應提交經房管部門同意的證明;(五)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六)房屋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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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條件:58租房個人出租房屋[朗讀]
出租私有房屋必須是出租人自住有餘的房屋,產權必須明確.出租人必須是房屋所有人.共同有房屋出租的,須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書或委託書.產權不清、違章搭建或危險房屋、門窗不全缺乏安全設施、衛生條件差、出租人無合法資格或無管理能力的房屋不能出租.任何人不得直接將私有房屋出租全外國或港澳地區駐本市機構,必須由市房管機關指定的部門辦理代理租賃手續。
1.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簽訂書面租賃合同.2.租賃雙方應當在祖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申請登記備案應提交。
一、辦理程序房政科受理審核→房管局長審批→房產局頒證二、提交證件一、房四、固定經營場所證明(法人房產證或租憑證;三級資質條件:經營性用房面積50平。
首先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然後到當地街道辦事處,辦理出租屋登記,繳稅就可以了.這樣就算房子在出租的過程中出現什麼問題你都可以不需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