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異地報廢在本市註冊登記的機動車,因交通事故等原因無法在本市機動車解體廠交售報廢機動車的,機動車所有人向車輛報廢地機動車解體廠交售機動車後,應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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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異地報廢流程:車輛報廢程序[朗讀]
領有號牌的機動車達到規定的使用年限,必須報廢.車主需到各區、縣交通大(中)隊宣傳科或車管所(含地區所)領取《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復駛、報廢審批申請表》,按規定到檔案科審核登記後,將車交送解體廠,送回號牌、行駛證,辦理報廢註銷手續.機動車未達到規定使用年限的,機動車技術狀況達到國家規定的報廢條件,機動車所有者要求報廢的,填寫《報廢審批申請表》,經審批後,將車交解體廠、將號牌和行駛證交回車管所,辦理報廢註銷手續。
異地不能辦理報廢機動車手續,需要車輛登記人持身份證,車輛登記證書,行駛證等手續,和車輛一起,到車登記車牌車管所申請辦理報廢手續,或到車管所指定回收企業。
異地解體機動車的辦法和程序:在本市註冊登記的機動車,因交通事故等原因無法在本市機動車解體廠交售報廢機動車的,機動車所有人在向車輛報廢地機動車解體廠交售。
答:由於事故或使用時間過長等各種原因,車輛在外地損壞無法使用的情況時有發生.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三十條,因車輛損壞無法駛回登記地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報廢機動車.具體辦法是,在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並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報廢地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報廢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註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