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複議法》的精神,我國的行政複議採取「不告不理」的形式,即沒有申請,行政複議就不能開始,複議申請是啟動行政複議程序的前提和基礎.申請行政複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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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複議的法定條件有哪些:申請複議是什麼意思[朗讀]
abd申請行政複議的行為,往往要引起專利局行政複議活動的發生和進行.特別是行政複議不收費,為了防止產生濫用複議權的情況,申請複議必須要有嚴格的法律條件,申請行政複議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1)複議申請人是認為專利局的具體行政行為直接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或其它利害關係人.إ(2)有具體的複議請求和事實根據.具體的複議請求是指申請人申請複議時,要求專利局解決問題的具體內容.例如,要求恢復被專利局終止的專利權等.事實根據指的是案件事實和證據事實.إ(3)申請行政複議的理由,屬於行政複議的受理範圍.以上三個條件是申請行政複議所應具備的必要條件.這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只要當事人對法定行政處罰行為有異議的,就可以依據《行政訴訟法》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範圍: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
行政複議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條件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或法定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行政複議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一般條件1、申請人符合行政複議法規定的申請人資格,2、有明確的被申請人.3、有具體的複議請求和事實根據.4、屬於複議範圍和受理複議機關管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二、時間條件1、一般條件下的實效,一般為60日,2、特別規定的時效.三、形式條件指申請人提出複議申請應提交書面複議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