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需要戶口本、身份證,父母申請,以及父母所在地村委會或者社區同意遷入的證明等,建議可以先諮詢父母戶籍地派出所。
- 文化問答
- 答案列表
戶口投靠父母條件:子女投靠父母最新規定[朗讀]
父母所在地的公安戶籍部門同意遷入的很快,你只要在父母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准遷證明,到子女戶口所在地辦理遷出手續,再到父母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落實登記手續就好了.路途近的,二三天就行。
父母投靠子女審批條件:1、男性60周歲以上,女性55周歲以上,或夫妻雙方退休,一方年齡達到標準的;2、對因工作調動等原因在其他地區離(退)休的人員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需提交的材料:1、被投靠人申請及單位或街道證明;2、戶口簿、身份證(含複印件);3、投靠人戶籍證明;4、投靠人離、退休證明(件)、結婚證。
申報材料;入戶申請,子女戶口證明,父、母親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複印件.父、母親結婚證.派出所審核後加蓋戶口專用章.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區政務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初審後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遷戶規定的當場辦理戶口《准遷證》.申請人持《准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註銷戶口.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申請人書面申請,申請人及遷入人的戶口簿、身份證,親屬關係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