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標準是每人每月80元,發放6/7/8/9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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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補貼費用:高溫補貼怎麼算[朗讀]
國家規定發放高溫費的時間是每年復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個月用人單位安排勞動制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2113)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5261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4102溫津貼.高溫津貼的具體標1653准由省級政府或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制定。
連日來的高溫讓「高溫費」問題在中國不少地區升溫.儘管早在上世紀60年代,中國就制定出台了《防暑降溫措施暫行條例》,但由於沒有統一的發放標準,導致一些地區。
根據蘇勞社勞薪[2007]18號規定: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四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並准予稅前扣除.以上是江蘇一般的,各地有所不同.如《關於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11〕268號)明確規定,企業安排職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應當向職工支付夏季高溫津貼,具體標準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按此標準支付的高溫津貼,可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計入企業成本費用,並准予稅前扣除。
高溫補貼計入成本、費用,不入個人收入;過節費計入管理費-福利費,計入個人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