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有正常流程,全程都有視頻,但是說句實在話,刑事案件不打人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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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問的流程[朗讀]
取保候審後一個月被審訊,如果犯罪證據確鑿,就會交由法院判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必須查明:(一)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三)是否屬於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第一百六十九條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刑訴法上有專門的規定刑訴法第九十三條:第一,應當先訊問他是否有犯罪事實第二,讓他陳述有罪的情節或者無罪的辯解.第三,向他提出問題.對於偵查人員的訊問,嫌疑人應當如實回答.對於與本案無關的問題,犯罪嫌疑人有權拒絕回答.以上內容,說明,在我國,犯罪嫌疑人無權在訊問階段保持沉默。
公安機關審訊大多己採取同步錄音錄像.偷錄審訊過程違規,公安機關可要求相關人停止偷錄,刪除資料,並可給予相應行政處罰。
夜審連續長時間審問燈開到最亮照著犯人的眼睛然後等到犯人精神崩潰的時候就好辦了有的時候打幾下也不是問題.看電影裡面都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