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辦理戶口分戶的審批條件: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開生活,申請分戶、立戶的.二、需審核證明材料1、申請人書面報告.2、原《戶口簿》.3、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單位證明,或房產證明.4、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立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三、辦理步驟公安派出所受理後,對理由正當、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有關手續,同時制發新的《戶口簿》。
- 文化問答
- 答案列表
派出所分戶條件:夫妻沒離婚可以分戶嗎[朗讀]
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一)立戶申請;(二)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係證明;(三)私有房屋產權證或者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所以根據文件規定,如您有您獨立的私有房屋產權證或者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您可以分戶。
一、分戶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
如果戶籍地址不變,是沒有辦法分戶的,分戶的前提比如你有單獨的房產等等,這個需要提供房產的證明原件。
必須滿足兩個條件才能分戶:1、你另有房屋可居住.2、有與父母協商的分戶協議.以上條件具備,可去派出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