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反訴必須具備下列條件:1、反訴必須以本訴為前提.反訴和本訴是密不可分的兩種制度,沒有本訴,就不可能有反訴.因此,反訴只能由本訴的被告提出,即反訴的被告必須是原訴的原告,反訴的原告必須是原訴的被告,其他訴訟參與人以及案外均無權提起反訴.2、反訴必須在本訴提起以後,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或者調解書送達前提出.3、反訴同本訴必須屬於同一個人民法院管轄.4、反訴與本訴必須有實質牽連,即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或者訴訟理由基於同一事實或者同一法律關係,才能提起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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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反訴的條件:簡述反訴的條件[朗讀]
反訴是相對於本訴(或稱原訴)而言的一種民事訴訟制度,是指在已經開始的訴訟過程中,本訴的被告以本訴的原告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與本訴有聯繫的獨立的反請求。
反訴首先必須符合民訴法起訴的條件第一百零八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
反訴的條件1、反訴首先必須符合民訴法起訴的條件第一百零八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
告訴才處理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反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反訴的對象必須是本案自訴人;(二)反訴的內容必須是與本案有關的行為;(三)反訴的案件必須符合本解釋第一條第(一)、(二)項的規定.反訴案件適用自訴案件的規定,並應當與自訴案件一併審理.原自訴人撤訴的,不影響反訴案件的繼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