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簡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主體資格的社會組織.作為口語,有時將法人代表也稱。
- 文化問答
- 答案列表
法人的構成條件:成為法人的條件[朗讀]
第三十六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第三十七條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答案是:a,b,c。
具備條件法人作為民事法律關係的主體,是與自然人相對稱的,兩者相比較有不同的特點:第一,法人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義上的"人",而不是實。
1、依法成立.這裡包含兩層含義:(1)承認某個組織具有法人地位,不應當違反法律的規定.法人從事什麼範圍內的經營活動,要按法律規定辦理.例如法人不得從事買?
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並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社會組織.法人是世界各國規範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各國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徵,但其內容不盡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論,法人制度理論成為世界各國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規範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理論基礎.一般認為,法人制度肇始於羅馬法,在羅馬法中,有關法人的術語非常繁多,如:universitas.corparations、corpus.collegiasociatas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