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的條件:深圳市南山區創業路海王大廈a座14層1、無效合同的情形2、辨別合同是否為無效合同是正確處理無效合同的前提和基礎.3、在新合同法實施前後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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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合同的條件:無效合同處理[朗讀]
無效合同:無效合同,是指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無效合同有哪些分類:依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義,不僅包括合同訂立過程應符合法構成無效合同的條件:一、沒有經過當事雙方(也就是僱傭者和被僱傭者本人)親自。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第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合同是雙方的合意,這種合。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