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含義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由於缺乏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的正確認識,不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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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條件:超過20年解除勞動合同[朗讀]
1、協商解除協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勞動法》第24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可見,無固。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條件如下:首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可以解除的,1.勞動者提出解除申請,不需支付補償金2.雙方協商解除,由公司提出的,公司依照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2008年1月1日前後的工作時間支付的標準不一樣3.員工過錯,符合勞動法第三十九條,不用支付補償金,4.試用期內,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另外,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者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接受解除的,公司需支付雙倍的補償金最後強調一點,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可以依照法律和合同約定的內容解除的,不是鐵飯碗。
解除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條件具體如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用人單位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