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最晚是在本年度的12月31日,車船稅的繳費周期是本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納稅人繳納車船稅時,應當提。
- 自然問答
- 答案列表
車船稅什麼時候交:2019年車船稅沒法交[朗讀]
車船稅屬於地方稅,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對於機動車,為了方便納稅人繳稅,節約納稅人的繳稅成本和時間,依據規定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在銷售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時代收代繳車船稅,並及時向國庫解繳稅款.也就是說,車船使用稅每年應隨交強險一併繳納,並由承保車險的保險公司代收代繳.而保險公司委託保險中介機構銷售交強險的,則應要求中介機構在銷售交強險時代收車船稅.中介機構當在交強險保單簽發後5個工作日內,向保險公司結報稅款,並如實提供相關信息。
買保險時候交車船稅是繳納當年的,車船稅的納稅年度周期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解繳代收代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解繳稅款和滯納金時,應當同時報送明細的稅款和滯納金扣繳報告.扣繳義務人解繳稅款和滯納金的具體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第二十三條車船稅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納稅年度為公曆1月1日至12月31日。
車船稅是國家管理部門,按照法律規定所增收的財產稅.由於每輛汽車所購買的時間不同,因此應該繳納的車船稅的起點時間也不同。
車船稅現在可以跟交強險一起繳,因為汽車購買的時間不同,交納車輛強制責任保險的時間也會有差異,因此每年沒有具體的時間要求,而也是一年是由保險公司代扣代繳「車船稅」的,並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第六條從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在收取保險費時依法代收車船稅,並出具代收稅款憑證.按照你所述,可以在11年的12月在購買交強險的時候,一起購買車船稅.車船稅納稅期限為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只要在本年度內繳納就可以,但是過期要交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