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屬於財產案件,如果起訴到法院,一般會產生如下費用:一,法院收取的訴訟費.二,聘請律師的律師費.三,申請財產保全的保全費.四,委託擔保公司出具保函的擔保費.法院訴訟費是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標準繳納的.一般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按照百分之2.5繳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繳納,超過20萬至50萬的部分按照1.5%繳納,以此類推.律師費的收費標準全國不統一,各省規定的不同.但訴訟費法院一般會按照誰敗訴誰承擔的原則判定,案件輸的一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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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起訴費用:債務起訴費用如何計算[朗讀]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訴訟費包括兩個。
債務糾紛起訴的費用包含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請擔保公司擔保的擔保費、律師費.因每個案件的情況不一樣,所以具體要產生多少費用,還要針對每個案件情況分別計算.首先,需向法院繳納訴訟費,這個費用必然會產生,具體繳納多少要依照法院繳費通知單繳納.其次,保全費及擔保費,這個費用不是必然產生的,需要看個案是否有這個需要.如果申請了財產保全,則需要向法院繳納保全費並且提供擔保,如果不是用自己的財產向法院提供擔保,而是找擔保公司進行擔保,則會產生擔保費.財產保全費最高不會超過5000元.擔保費需與擔保公司商談.再次,律師費,這個費用不必然產生,根據個案需要.律師費是根據案件的複雜程度、律師的工作量大小、標的額的多少、律師的風險等諸多因素決定。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