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概念: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條件: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 文化問答
- 答案列表
法定解除條件:法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有[朗讀]
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三種方式,一種是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二是合同約定解除條件的,條件成就時,享有解除權的一方可單方解除;三是法定解除,即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以下情形為法定解除條件: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按實際情況,現行法律規定並不禁止將法定的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所以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是可以的.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一、一般法定解除權的法律規定1、《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文)第20條規定: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以規避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承擔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的義務.這一規定也適用於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