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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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發工資:每月15號發上個月工資[朗讀]
試用期辭職可以提前3天提出書面申請就可以了,辭職生效的當天結清所有工資.參考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月工資發放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滿後第七日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約定工資及其支付周期、支付日等內容並按約定向員工支付工資.工資支付周期是指工資的計發時段,即多長。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不過公司發工資都是由在銀行簽訂代發工資協議的時候有寫什麼時候轉賬到你們員工的名下,基本上都是下午2點後?
一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都會約定工資發放的時間,遇到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提前發放.《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六條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