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登記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一、依照我國《婚姻法》第31條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並且對子女的撫養及對財產的分割問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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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的條件:訴訟離婚的法定情形[朗讀]
(一)夫妻離婚途徑:(1)協議離婚.通過雙方協商就子女撫養(含權或費)、共同財產分割等達成共識並簽定離婚協議,之後到婚登機關辦理手續就行.(離婚協議一。
訴訟離婚的條件如下:1.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2.夫妻雙方都願意離婚,但在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上不能達成協議的;3.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為法律承認的事實婚姻.對於符合登記離婚條件的合意離婚,如果當事人基於某種原因不願意進行離婚登記的,也可以適用訴訟離婚.訴訟離婚是指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以訴訟程序審理後,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我國《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向法院起訴離婚時,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1、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3、起訴書起訴書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