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和終止條件期限經濟補償金1協商解除單位提出不論何種類型的勞動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條件,都可以協商解除無要求需支付2員工提出無要求無需支付3單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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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企業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朗讀]
您好,很高興問你解答: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解除;2、勞動者自行提出解除;3、單位違法解除;4、單位依法解除;5、勞動合同自然終止;6、因為客觀事項終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經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
按照《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合同。